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所有的装修施工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包干承包该房屋装修的全部施工工程。
二、包干承包费用:人民币整(小写46704.2元)详见报价表。
三、支付方式:
2、全部装修施工完成后,甲方支付余款(小写____________元)。
四、工期:双方确定该房屋装修施工工期为60天,乙方应在约定的.工期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
五、其他约定: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200元/天支付违约金;
5、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贰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免费维修。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景,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市_____区_____路_____弄_____号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境愉悦。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经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贴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房_____厅_____厨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资料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五)其他:地面部分_____,墙面部分_____,天棚部分_____,门窗部分_____,其他_____;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至第十三条在乙方供给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元、人工费_____元、管理费_____元、设计费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元、税金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能够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理解。
第十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供给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理解: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一样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一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二条乙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贴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必须贴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到达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三条甲方变更施工资料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资料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在甲方供给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供给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四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元、税金_____、其他费用_____元。
第十五条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供给的材料、设备不贴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职责。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六条甲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供给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十七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八条因变更施工资料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九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二十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能够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二十二条本工程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天。每日施工时光为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_____时_____分至_____时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光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二十三条乙方指派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四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五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六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景,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所以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七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八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资料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能够拒绝,但应当供给修改意见。
第三十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二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元日,电费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光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光。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能够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理解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四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光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五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职责。
第三十六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甲方违反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四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不成的,选择以下第_____种途径解决:
(一)向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邮编:
邮编:
日期:年月日
合同编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场所装饰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协议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属下需装修的店内装饰进行设计及施工。
二、乙方按甲方书面确认的装饰方案进行施工。
三、工程内容及合同金额:工程内容及单价按甲乙双方认定的装饰项目预算单按实际项目计算;合同预算金额: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本协议装饰预算金额为人民币:
四、协议工程完成期限:本工程施工期限自公元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天。
五、若由于甲方未能按协议规定的日期交付工程款给乙方,或由于甲方原因或因停电、停水造成的误工,则工期顺延。若乙方原因拖延工期,工期每拖延一天则乙方要付甲方误工费元。
六、其他约定: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否则按元天支付违约金。
3、乙方不得浪费、挪用甲方的装修材料,否则按元次予以处罚,并需赔偿甲方损失。
5、该房屋装修保修期为________年,保修期内乙方应该及时负责为甲方维修。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达成以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乙方购买甲方座落在景德镇市路号的商品房(毛坯房)一套,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甲方保证对出卖的房屋拥有全部产权并有权进行处置。
第二条房屋出售价格为人民币万元整,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付清。
甲方应于乙方付款后5日内将房屋钥匙及相关证件移交给乙方。
第三条与房屋买卖及过户有关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营业税、房屋维修基金、交易手续费、登记费、公证费及土地过户费用等),无论法律、法规规定是由出卖方还是购买方承担,乙方均自愿承担,否则甲方有权退还房款收回房屋,由此给双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乙方付清购房款后,甲、乙双方应当在15日内到景德镇市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过户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予以配合。
第五条甲方已经交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元、水电煤气立户费元,乙方应当与购房款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