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
为建立健全太原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机制,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使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工作更加科学、有序,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编制依据
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太原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做到依法科学、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平战结合、反应灵敏、运转高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较大事故。
特种设备事故界定依据《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事故分级
特种设备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
2应急指挥体系
市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市较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
指挥长: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市长
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和国网太原供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实际,指挥长可抽调其他市直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市指挥部是应对本市行政区域较大特种设备事故的主体,配合国家、省指挥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县(市、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跨县区界的一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工作,由市指挥部协调指导组建联合应急指挥部。
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设立相应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
根据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下设7个工作组:抢险救援组、医学救护组、社会稳定组、协调保障组、环境监测组、技术专家组、善后工作组。各组设立及人员组成可结合工作实际调整,可吸收县(市、区)级指挥部人员和救援人员参加。
3风险监测与防控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变化,通过对风险表征指标的观测,开展风险信息采集,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测和管控,对列为重大危险源的特种设备运行状况实时监测。
管理,实现市、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机构的信息互通、共享,遇有异常情况,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风险预警
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发现特种设备较大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事发地人民政府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发布和解除预警。
信息发布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应急准备。当风险预警具备解除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核实后解除预警。
5应急处置与救援
信息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当及时向事发地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送特种设备事故信息。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应当按规定向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按事故信息报送的有关规定向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应当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经济损失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受社会公众、相关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信息、事故信息及下级指挥部上报的相关信息。
市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后,立即核查信息,信息确认后
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先期处置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事发单位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先期处置,防止事态扩大。先期处置包括:
(1)抢救遇难、遇险人员。
(2)封锁事故现场。严禁一切无关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维护事故现场秩序。
(3)对事故危害情况进行初始评估。包括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范围、危害扩展的潜在可能性以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
(4)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特种设备的特性,迅速展开必要的技术检验、检测工作,确认危险源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及时有效控制事故扩大,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5)建立现场工作区域。根据事故危害、气象条件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按规定设立工作区域,包括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6)做好扩大应急准备。
应急响应
特种设备事故市级响应根据事态严重程度与事态需要设定一级、二级、三级3个响应等级。
响应终止
生、衍生灾害可能发生的隐患后,现场指挥部根据现场实际确认危害消除,经市指挥部批准,终止市级应急响应。
6后期处置
评估总结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动用的应急资源、应急处置情况和应汲取的经验教训,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提出改进措施。
后期处置
应急工作结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收集、汇总、核实应急处置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并做好响应终止后的相关工作。
7预案解释、修订与实施
本预案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解释与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性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特种设备特大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省质检局、省交通厅及指挥部下发的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方案。
1、电梯因人故障或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2、起重机、架桥机、空压机等设备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
3、锅炉爆炸事故;
4、压力容器(含固定、移动式)泄漏、爆炸事故;
5、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
1、使用施工电梯的各项目部要负责电梯日常维修保养,配备与其所保养数量的电梯相匹配的工具、人员、交通工具,在接到电梯因人故障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抢救。
2、起重机、架压机等设备在作业中应防止触电、倾覆、履花吊的坠杆事故以及高处坠落和物击事故的发生,空压机在作业过程中应防止触电或因燃料燃尽,空磨时间过长,导致爆炸,引发大火的事故发生。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爆炸事故后,为防止事故扩大,锅炉的燃烧剩余应用水熄灭,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所有阀门应迅速关闭或采取堵漏;对可燃气体和油类应用砂石或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进行灭火,同时设备隔离带以防火灾事故蔓延;对受伤人员立即实行现场救护,伤势严重的立即送往附近医院。
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发生泄漏中毒事故后,现场抢险人员必须佩带风面盔、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氧气呼吸器等进行呼吸防护,进入现场关闭所有通气阀门或采取堵漏,并将救出人员抬至通风空气新鲜处进行现场救护,中毒严重的应立即送往附近医院。火灾发生会伴有浓烟、火光,产生大量的烟、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同时,合成纤维、橡胶、塑料等燃烧时还可能产生二氧化硫、氧化氮、氰化氢等毒气;苯、汽油等易燃液体燃烧会产生有害的苯、汽车蒸汽。因此,参与消防灭火和救护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必须采取或掌握灭火过程中防沿防毒的基本措施:(1)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一般不要站立在着火点的下风侧,避免呼入烟气晕倒。(2)发生室内火灾,消防人员进行扑救前,应先打开门窗。若火灾发生在地下室,消防人员灭火时还应佩戴消毒面具和氧气呼吸器,避免中毒危险。(3)发生在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火灾,消防人员在扑救时一定要配备过滤式消毒面具或氧气呼吸器,穿戴安全帽,防护雨鞋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应根据化学毒剂和有害气体的种类选用相应类型的消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空气中氧气浓度降到18%以下,毒性气体浓度在2%以上时,各种型号的滤毒罐都不起滤毒作用,应停止使用滤毒罐,该用氧气呼吸器。如果发现抢救人员有头晕、恶心、发冷等中毒症状,应立即撤离火灾现场,让其安全休息,吸取新鲜空气,严重者应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急救。
1、发生安全事故后,当事人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并报告当地质量几社监督部门及指挥部,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事故报告时间不得超过事故发生后1小时。报告内容为事故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情况,伤亡人数、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同时,迅速联系119、120处理事故现场。
2、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现场救援组,实施现场救援工作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地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和损失加重,确因抢险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到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主要痕迹、物证等。
3、特大事故现场救援组到达后,根据指挥部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的命令,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开展救援工作,听取事故发生单位的汇报,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制定抢险方案,并按分工组织实施。
以人为本、快速反应、有效预防、及时救援。
本预案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下称特种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事故。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工作的领导,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专业分队。分别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分队;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应急救援分队。
1、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2、起重机械、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厂内机动车辆设备事故救援分队。
1、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同时还应报告公安(110)、消防(119)、医院(120)和当地人民政府以求得紧急救助。
2、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接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发生严重以上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技术人员查明设备情况,调集车辆、通讯工具、抢险器材,拟定处置对策。
2、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业分队按照指挥部的安排,应迅速赶到事故发生地点,拟定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同时还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1)协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好伤员抢救工作。(2)采取妥善的措施,保护好发生事故设备的文件档案、技术资料、操作记录和数据等有关资料。(3)加强现场警戒保卫,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进入现场人员应履行有关登记手续,防止故意破坏现场。(4)为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需要改变现场状况时,必须做好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5)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态。(6)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的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1、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公安、消防、医院等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2、及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人民政府报告救援工作进展情况。
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应立即报告市政府并组织好单位停产和人员物资的疏散工作。
4、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善后处理工作。
为在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紧急处置,减少事故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我校各校区,对教学、科研、生产和师生员工生活、学习影响较大的锅炉、配电室、煤气加压站、气瓶、电梯等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设立**大学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学校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校产总公司、后勤管理处、实验设备处、基建处、保卫处和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二)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保卫处长担任,成员由校长办公室、后勤管理处、宣传部、实验设备处、基建处、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发生事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保卫处副处长组成,具体承办指挥部交办的各种事项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与协调。
(三)指挥部下设5个组。
1、*戒保卫组。由保卫处牵头,负责现场*戒保卫和维持现场秩序、疏导交通等。
2、抢险救援组,由事故发生单位牵头,负责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地方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处置。
3、医疗救护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组织紧急医疗救护队伍,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或向地方医院转送。
4、后勤保障组。由后勤管理处牵头,负责提供事故紧急处置所需物资、设备和车辆等。
5、善后工作组。由校长办公室牵头,由保卫处、宣传部、监察处、法律事务室和事故发生单位组成,负责伤亡人员家属的接待、安抚、抚恤和善后处理工作,负责处理因事故引起的法律诉讼、保险索赔等事宜。
三、危险目标的确定及分布情况
(一)学校锅炉房、主配电室、燃油罐、气瓶间、燃气加压站、电梯等
(二)上述危险目标分布在后勤管理处、校产总公司、实验设备处等部门。
四、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立即向分管校领导和校园110报告,分管校领导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报告。校园110接到*后要立即向保卫处长汇报,保卫处长接报后应立即向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
(二)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发生事故设备的有关参数。
3、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处理情况及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处理的`其他有关事宜。
7、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三)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积极组织人员本着救人第一的原则进行人员救护和事故抢险,并最大限度地保护好事故现场。保卫人员接*后应迅速到达现场,进行现场*戒和维持治安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