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员培训计划方案-第1篇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统一部署,今年我市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于8月27日顺利结束。由于领导重视,准备充分,组织严密,较好地完成了培训考试工作任务。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法制办对培训考试工作进行了精心组织和科学安排,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准备阶段。6月14日,我办专门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xx府法发〔20xx〕14号),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认真组织报名工作。7月15日,在初步报名的基础上,我办专题进行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分工。随后,组织人员编印了《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主要依据》1500册;准备了行政执法教程和考试大纲900册以及相关学习资料900份;在全市法制系统挑选了9位同志担任授课老师,并组织他们认真做好备课工作。为开展培训做好相关准备。
(二)培训阶段。从8月2日至8月17日,我办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分期分批进行统一培训。针对时间紧、天气热等实际情况,我办统筹安排师资,办领导现场调度,派驻人员认真负责,后勤人员搞好服务,确保了培训工作顺利进行。据统计,全市共办培训班5个,830名执法人员(含市综合行政执法局45人)参加培训。其中市级有关执法部门主要领导自始至终参加了培训听课。
(三)考试阶段。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培训前我办即着手有关考务准备工作,一是提前落实了考试场地;二是聘请市技工学校的27名老师担任监考工作人员;三是就有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录用公务员的考试问题向省政府法制办作了请示。做到计划在先,服务在前。8月27日上午,全市设考点1个,考场26个。应试人员按照要求如期参加了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省政府法制办巡考人员和市法制办领导亲临现场巡考。当日下午,本办还组织举行了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考试,共270余人参考。
本次培训考试工作,总体上比较顺利,其主要特点是:
一是领导重视,周密部署。对这次培训考试工作,我办予以高度重视,先后两次开会进行研究部署,明确了任务,责任分解到人。办领导自始至终参与了整个培训考试过程。
二是市县联动,密切配合。为搞好这次培训考试工作,市、县两级法制办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在任务重、时间紧、人手少的情况下,各县(市、区)法制办能克服困难,做到集中人员、集中精力,落实了培训组织和后勤保障。
三是认真负责,扎实工作。培训期间,正值高温天气,无论是授课老师还是配合人员,都能做到认真负责,分工不分家,确保培训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本次培训考试工作存在的不足主要有:
一是少数单位办事拖拉。由于少数单位报名拖拉,从6月份开始报名至8月17日培训结束,培训名单才正式确定上报省政府法制办,给准考证发放、培训考务安排等工作带来影响。
二是培训方式和效果有待提高。培训过程中,由于没有一支正规的师资队伍,对培训授课的要求、重点难以准确把握,又没有统一的资料和题库,培训效果受到影响。培训方式方法尚有待进一步改进。
三是考务安排需进一步严密规范。考点设置、考场布置、准考证的制作和发放等不尽合理,考场出现无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的情况,极个别人员还公开作弊,影响恶劣。同时,对乡镇干部专业法考试,也应当参照综合法律知识考试的要求进行,并加以规范。此外,后勤保障工作有待加强。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总结本次培训考试工作的经验教训,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培训考试工作,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我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作贡献。
为进一步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提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特制定年全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和社区卫生服务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提升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
(一)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培训。
1、培训对象:市州、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人员,每个市州、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各2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各1名。
2、培训内容:医改配套文件和社区卫生政策;全国、我省社区卫生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对策;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与管理;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等。
3、培训时间:共分3期,每期2天,8月30日前完成。
4、实施培训单位: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培训。
1、培训对象:批准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专兼职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含疾病控制和妇幼保健技术人员)及拟承担上述公共卫生服务的医生和护士。省卫生厅负责市州师资培训,每个市州培训师资6名;市州卫生局负责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培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训6名,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培训3名。
2、培训内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3、培训时间:专业人员培训分社区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和传染病报告与处理、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等6类,每类培训时间为2天。10月30日前完成。
4、培训实施单位: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和市州卫生局妇社(基妇)科。
(三)社区医疗、护理质量与院内感染控制培训。
1、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医疗、护理的人员,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
2、培训内容:社区医疗质量管理、社区护理质量管理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院内感染控制。
3、培训时间:2天,9月30日前完成。
4、实施培训单位:湖南省护理学会。
(四)社区康复技师培训。
1、培训对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技师及拟承担康复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1名。
2、培训内容:社区康复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后遗症等疾病康复期管理与指导等。
3、培训时间:3天,10月30日前完成。
4、实施培训单位:湖南省康复医学会。
三、培训教材。
根据卫生部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培训大纲要求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厅组织相关人员,编写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社区医疗、护理质量及院内感染控制、社区康复等培训教材,并免费提供。
四、培训经费。
参加项目一、三、四培训人员和项目二市州师资培训人员的食宿费、培训费由省级培训项目经费中列支,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负担。
培训教材由省卫生厅免费提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公共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由市州、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实施,省厅适当补助,学员食宿费、交通费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站自行负责。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全面、具体的全员培训实施方案,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开展定期督查,严格项目管理和项目考核,确保培训工作取得实效。
(一)保证培训质量和效果。要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培训方案实施,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
(二)各市州和市辖区(县级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做好受训人员的组织报名工作。选派参加省级培训的人员要作为本市、区、中心的师资参与全员培训。
(三)培训期满,由培训组织单位统一考试考核,集中培训人员考试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授予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各市州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的总结,培训总结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于11月30日前报省卫生厅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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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培训学习为抓手,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证件管理,进一步夯实法制工作基础,逐步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的法制工作机制,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努力。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形式,由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组织,邀请法律专家,以及从事政府法制工作,且具有一定法律理论水平和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进行授课,通过经验介绍、典型带动,有针对性地解决执法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三、培训范围。
(一)各县(市、区)、市直行政执法部门全部执法人员,重点是持、领证人员。
(二)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分管法制工作领导、法制办主任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
四、时间安排。
首批培训时间拟定为五月中旬,届时以市政府法制办发出的《共用法律知识培训通知单》为准,分批培训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以识行政执法人员共用法规选编》及相关资料为教材,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最新部署和安排为重点,通过解析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所发现的共性问题以及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查堵、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有关程序、标准的缺失。
六、培训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责成专人落实,要结合工作实践,及早选出典型事例、好的经验做法,选聘专人编辑成书面材料,并于年5月底前报送市政府法制办。
(二)各行政执法单位要根据确定的培训时间,妥善安排好工作,保证行政执法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三)参加培训情况将与各单位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行政执法证件年检挂钩。
(四)各单位将准备参加的人员,务于5月31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公室。
具体操作事宜可问询市政府法制办培训中心。
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129号令)及新政发[20xx]54号文件的具体要求,为提高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规范、有效,真正在各级行政机关中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经州政府决定,由州政府法制办公室从20xx年4月25日开始对全州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监督人员进行综合法律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依法行政、法治政府”、“行政许可法、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行政执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法”等相关知识。
州政府所属各行政部门和各县市政府所属行政执法单位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未参加培训的人员、20xx年需换发证件、新申请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含执法监督人员及垂直管理部门)。
本年度综合法培训原则上在各县市集中进行,培训时间为3天,具体地点和日期另行通知。
根据轮训的要求,各单位按需换证人数进行安排,每期80人。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培训费192元。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县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对综合法制培训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把本年度培训作为落实《纲要》和《若干意见》的重要措施,合理安排参训人员,确保完成本年度培训工作,培训情况作为年终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
2、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各县市要按照要求安排计划、认真组织,及时落实投影设备、联系培训场地(在场地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安排非参训人员旁听,旁听人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参加培训考试)。
3、严肃纪律,落实责任。州政府法制办公室严格按照自治区129号令及新政发[20xx]54号文件的具体要求进行培训考试,对考试不合格者将由州法制办组织一次补考,对补考仍不及格的暂不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证件,由各县市、各部门安排参加下一次轮训,费用自行承担。
销售人员是公司新鲜的血液,为规范公司销售人员入职培训管理,使销售人员能够尽快熟悉和适应公司文化、制度和行为规范,了解企业情况及岗位情况,并快速地胜任新的工作,以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效率、高执行力团队,使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有较强的生命力、竞争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公司新入职员工。
第三条培训目标。
1、使销售人员在入职前对公司历史、发展情况、相关政策、企业文化等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认识并认同公司的事业及企业文化,坚定自己的职业选择,理解并接受公司的共同语言和行为规范,从而树立统一的企业价值观念,行为模式。
2、使销售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掌握工作要领、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尽快进入岗位角色。
3、让销售人员了解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培养良好的工作心态,职业素质,为胜任岗位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4、加强新老员工之间、销售人员与销售人员之间的沟通,减少销售人员初进公司时的紧张情绪,让销售人员体会到归属感,满足销售人员进入新群体的心理需要。
5、提高销售人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向他们提供寻求帮助的方法。
第四条培训时间。
第一阶体段,由公司进行集中培训,起始时间为销售人员入职后的第一个月,军事训练3-5天,规章制度与基础理论培训2-3天;第二阶段的培训,起始时间为销售人员入职当天,为期1个月;第三阶段的培训,起始时间为销售人员入职当天,为期3~6个月。在第一、二阶段早晚要坚持军事化训练。
1、企业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2、军事训练,培养服从意识、团队合作与吃苦耐劳精神。
3、企业当前的业务、具体工作流程。
4、企业的组织机构及部门职责。
5、企业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规章制度。
6、工作岗位介绍、业务知识及技能和技巧培训。
培训内容具体实施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公司集中组织培训,第二阶段由车间组织培训,第三阶段,试用期采用师徒制一带一顶岗培训。
1、销售人员入职培训具体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其它部门配合。
2、培训讲师军训请武警部队教员培训,理论与实操讲授由公司管理与技术人员及一线优秀操作人员担任。
3、每班设定一名兼职班主任,一名兼职军事教员,早晚进行军事训练。
第七条培训管理。
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规划与管理。集中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考勤,顶岗培训由用人单位考勤,班主任、早、晚班军事教官的工作量及绩效由人力资源部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计算津贴,津贴基准按20元/天计算。
第八条培训纪律。
1.培训期间不可迟到、早退,无故迟到、早退累计时间在30~60分钟者,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1小时,以旷工1天处理;情节严重者,记过1次。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有特殊原因,须经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并将相关证明交至人力资源部,否则,以旷工论处。旷工2天及以上视为自动离职。人力资源部每天必须做好检查记录。
2.进入培训场所,禁止吸烟,不得吃东西,不可大声喧哗。
3.见到上司要主动打招呼,对上司要服从,不可当面顶撞。
4.培训时要保持安静,手机要调成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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