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参与派驻纪检组长座谈会讲话-第1篇
同志们,大家好!
今天,我们召开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会议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为我处的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党的十九大以来,中央不断织密监督的天网,扎紧制度的篱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反腐败斗争从形成“压倒性态势”到取得“压倒性胜利”,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取得重大成果。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也告诫我们,虽然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压倒性胜利,但对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一点都不能低估,党内政治生活不健康状况尚未彻底扭转,政治生态污染源尚未全部根除,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有待深入推进,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任务依然艰巨,必须以永远在路上的坚定和执着,坚决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重要的长期工作任务,不是。
党组织一家的事,更不是党支部书记一个人的事,而是单位领导班子共同的责任。各领导班子成员及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要深刻认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与我处发展相互促进、协调发展的关系,班子成员与分管科室负责人之间、科室负责人与科室人员之间,层层拧紧责任螺丝、上紧制度发条,全面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推进情况要做到常检查,常提醒。对分管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要一对一、面对面谈心谈话,既谈工作也谈思想,既谈自身差距也提醒对方不足,要通过谈话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在推进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中,在座的每一位同志有义务落实好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带头廉洁自律、依法办事,带头严格管理、带好队伍,带头自我反省、接受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要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一要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我们要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扎实推进;二要严格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歪风陋习要露头就打;三要大力弘扬吃苦肯干的作风、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要大力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直面问题、动真碰硬、揭短亮丑,真正把严的意识立起来,把严的规矩建起来,把严的作风树起来。
同志们,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处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主动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引向深入,为推动市政管理处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同志们:
今天,区财政局专题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传达昌平区和北京市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去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今年工作任务,很有必要也非常重要。
20xx年,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监察局的工作部署,财政局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了新的进展,为全区经济社会发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作为全区的核心部门之一,财政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直倍受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监察局的关注。借今天这次会议,按照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结合区财政局实际,提三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加强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
随着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不断推进,党纪政纪对于党员干部履行职责的条条框框也越来越多。单凭以往的经验开展工作,就很有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触碰党纪政纪的“底线”和“红线”。因此,在注重业务学习的同时,也绝不能忽视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这既是我们构筑思想道德防线、抵制各种诱惑和干扰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我们业务工作开展的有效手段。今后一段时期,要重点抓好北京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关于《廉政准则暂行规定》的学习;同时要结合财政实际,明确党员干部应知应会的纪律条规,并借助局域网、飞信等平台向大家宣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带头学习、主动组织分管部门人员学习;通过有针对性的学习,提醒我们的党员干部廉洁履行职责。
二、深化廉政风险防管理工作。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加强财政反腐倡廉建设重要措施,是一项涉及财政各个部门、各个岗位和全体财政人员的系统工程。财政部门掌握着一定的资金分配权和管理权,也使财政干部容易成为腐败侵蚀的对象,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尤其需要加强。
局党组要把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今年财政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抓手,从财政工作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岗位入手,进一步梳理廉政风险,完善防控措施,规范业务流程,构筑制度防线,健全内控机制,创新监管手段,切实把防控工作做实、做细、做精,切实管好每一笔财政资金,保护我们的资金安全、党员干部的安全。
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今年财政局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已经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要坚持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科室各负其责、依靠党员干部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局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坚持做到“四个亲自”、切实履行“七项职责”;局党组其他成员也要各负其责,切实履行“四项责任”,管好分管科室和分管工作;科室负责人也要管住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事;局纪检组、监察科要积极协助局党组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通过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今年是落实区四次党代会精神的第一年,大建设、大发展、大转型离不开大投入,财政局任务艰巨,相信在区委、区政府和区纪委监察局的领导下,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财政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能够取得新的成绩,为区委、区政府、为全区人民、为财政局每名党员干部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我中心在局党委的正确领导和区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组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工作葆先进、服务上台阶”总定位、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奖惩、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将“三重一大”制度与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城乡居保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将“三重一大”列为班子建设和领导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对涉及城乡居保事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以及关系单位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坚持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围绕“三重一大”制度,我中心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坚持依法决策、坚持责任追究的办事原则。
今年以来,我中心按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和法规,从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信息系统等方面修订完善了《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参保登记管理、保险费收缴、个人账户管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环节的操作流程;同时明确了岗位责任制,确保了业务操作相互衔接、相互制约。扎实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域廉政风险查纠工作,对廉政风险点深入摸排,加强对重点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出各经办环节风险点23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45条,织密基金安全防护网,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有效运行。
编制完善三公经费使用流程。实行“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制度。每年年初实事求是向财政局报送全年“三公”经费预算,经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席会议审核后实施;年底向财政局上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纪检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将根据上报情况进行抽查,实现“三公”经费“零增长”和逐年缩减。明确“三公”经费一把手负责制。严禁公款同城宴请,严禁使用高档烟酒,严禁公款购买礼品,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当年“三公”经费支出必须当年结清。建立健全单位财务规章制度。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实现“三公”经费的制度化管理。
2017年,我中心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区纪检组及局党委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城乡居保基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城乡居保缴费长期实行现金征缴的现状,虽然票据校验及管理逐步规范,但仍然给涉嫌犯罪的镇、村经办人员提供了可乘之机,存有基金安全风险隐患;二是由于人少、事多,个别工作人员办事拖拉、责任心不强等原因,偶尔出现退保、待遇领取等服务事项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引起群众不满。
下一步,我中心将认真对照区纪委第六派驻纪检组及上级部门要求,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不足,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1、规范基金管理,杜绝安全风险。加强区、镇(街道、经济区)、村(居)三级经办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票据领用和校验管理,做到日清月结;杜绝镇、村经办人员收取现金,20xx年起全面实行预存代扣机制;加大监管力度,定期由稽核科及基金科进行现场检查,对可能发生的风险点进行排查,及时组织整改。
2、明确岗位责任,实行限时办结。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科学分工,明确职责,狠抓督查问责,坚决杜绝推诿、不作为的现象发生,确保在30个工作日内办结服务事项。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务必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新时代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征,自觉主动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作用。监督保障执行,就是要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突出政治监督,加强日常监督,推动完善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通过监督保障党和国家治理各项决策部署、政策措施贯彻落实,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促进完善发展,就是要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方面问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把公权力置于严密监督之下,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切实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一、坚定坚决笃定信仰信念。一以贯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自觉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全面系统深入上下功夫,全面吃透把准、融会贯通,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时刻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和x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职能职责、结合破解难题、结合正在做的事情,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自觉行动、具体措施、强大动力,在实践中锤炼党性,以党性固信仰,不断坚定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理想信念。
二、坚定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制度执行,坚定不移坚持和巩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要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强化对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意识形态及各领域各方面重要政策、重要任务的监督检查,强化对各部门各单位职责使命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健全完善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方式方法,定期对被监督地区、单位和部门开展“政治扫描”,全面动态掌握政治生态状况,督促推动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坚守党的初心使命,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见诸行动。
三、坚定坚决提升监督质效。聚焦主责主业,突出政治监督,强化日常监督。协助党委健全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加快完善党内监督体制机制,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的关键,着力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的问题。加强对债务较重、风险较大区(县)的监督检查。把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监督重要内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建立权力运行可查询、可追溯反馈机制,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以有效问责强化制度执行。健全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权责协同、运行高效的监督网,实现“四项监督”一体推进、同向发力。健全完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推动监督检查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之间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深入推进单位政治监督活页和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加强对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和规范大数据与高科技在监督执纪执法中的运用。
四、坚定坚决净化党风政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治理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和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变相发文开会、过度留痕等问题。巩固深化领导干部利用茅台酒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成果,坚决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及时查处损害全市营商环境突出问题,紧盯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等老问题,狠抓“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等新动向,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推广运用好党风廉政大数据平台,推进监督常态化、具体化、规范化,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涵养清廉家风,扎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上向好。
五、坚定坚决高擎巡察利剑。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巡视巡察部署要求,进一步完善巡察上下联动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巡察监督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协同高效监督合力,持续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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