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安全,构建平安校园、和谐校园,防范各类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在事故突发时能够快速、及时、妥善处置,最大限度降低安全事故危害,依照《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上级门有关要求及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领导小组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学校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学校安全重大事宜,全面指挥调度各工作小组处置突发安全事故,必要时负责向上级汇报和请求支援救助。
2、副组长负责各分管领域的安全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协助组长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组长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全力参与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4、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班制度,即校区值班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校区分管领导和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5、突发事件处置实行“首遇责任制”。按照安全工作“一岗双责”的总原则,全校教职工在- -切教育教学活动中,都要有“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如遇突发安全事件,要沉着果断应对,首先确保在场人员尤其是学生的生命安全,立即电话报告学校领导。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的人员获讯后,要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指挥、靠前指挥、抢险救助。
(一)消防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严禁学生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学校。
(2)严禁在宿舍里使用电火炉、电热毯等。
(3)严禁在校园内存放或燃放烟花爆竹。
(4)严禁在校园内焚烧废纸、树枝、树叶等。
(5)组织师生听取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6)进行学生自护疏散、消防器材使用及紧急状态时切断电源等演练。
(7)总务处定期检查维护校内一-切消防设施设备,确保应急措施完备。
2、应急预案:
(1)出现火警:立即组织有效扑救,切断电源、燃气源,防止火势蔓延。
(2)迅速组织学生从最靠近的安全通道紧急疏散(不得组织学生救火),疏散地点为学校运动场或校门外。
(3)在实施第一、第二条款同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必要时拨打119火警电话,以求援助(火警电话必须讲清楚事发地点、所处地域、方位、火情种类等)。
(4)及时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并上报。
(二)用电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组织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知识辅导。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热毯等。
(3)师生不得在学校内私自拆、卸电器及开关、插座等。
(4)学生不得擅自从插座内引出电源接入其它用电器。
(5)组织学生进行用电安全防范知识竞赛。
(6)定期检测学校线路是否正常。
2、应急预案:
(1)遇有突发性触电事故立即切断电源( 包括总电源)。
(2)遇有紧急情况立即用绝缘棒或非导电棒、棍击打,将触电人员与电源脱离(不得用手拉触电人员)。
(3)对触电受伤人员视情形及时组织自救或他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中心求援。
(4)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以便组织施救。
(5)排查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三)食物中毒暨传染病防治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定期请校医务人员对师生进行食品卫生安全知识辅导.
(2)教育学生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不购买和食用无食品安全许可证的食品及“三无”食品(无生产厂家、无商标、无出厂日期)。
(3)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一日三餐的用餐习惯,不挑食,少吃零食。
2、应急预案:
a、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1)发现有呕吐、腹胀、腹泻等症状,立即送校医务室诊治, 并视病情送往医院诊疗。
(2) 一旦发生三人以上同时出现腹胀、腹泻、出疹等症状,校医务室应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及体卫艺处负责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必要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妥善处置善后事宜。同时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并组织有效诊断救治。
(3)发现上述第二种情况,若涉及学校食堂,立即停止食堂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并封存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等,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4)立即报告教育、卫生等有关部门,会同调查事故原因,落实相关责任。
b、传染病应急预案:
(1)师生在家中出现流脑、风疹等传染性疾病,应迅速就医并向学校请假和报告,不得带病上学、上班。 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学、上班。
(2)师生若在校内出现高热、咳嗽等疑似传染病症,应立即到校医务室诊治,必要时戴上防护口罩和手套进行临时隔离,并由校医等送医院就诊,同时通知家长。
(3)学校对传染病人所在班级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四)交通安全预案
1.防范预案
(1)各班主任要经常向本班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提醒学生进出校园要切实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走人行道。特别是经过校门等交通拥护路段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发生。
(2)班主任要坚持每学期对本班走读学生开展集中教育,有重点地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工作,做到警钟长鸣。乘坐学校校车的学生要坚决按学校有关乘车规定执行。
(3)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劝阻,对拒不听从教育的学生及时登记报告相关年级和教育处进行严肃处理。
(4)学校门卫要在学生出入校门的时间到现场做好组织工作,指导学生有序停放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保持校门口随时安全畅通。
2、应急预案:
(1)凡本校教职员工如果遇到我校学生在校门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都要及时报告拨打电话(110) 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或者打电话120给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学校应急领导小组。
(2)学生一旦在校外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第一到达现场的教职员工除了有效组织救助受伤学生,还要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3)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为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保障我校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潍坊市学校安全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应急领导小组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5、对本校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程序进行督察指导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见,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班级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一)实行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保卫人员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膳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处室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积极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一)学校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科室、教研组主要负责人组成,校长任组长。
1、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2、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
3、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部门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
4、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当根据“生命第一”的原则组织,决定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学校各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对部门组织或负责的教育教学活动,活动前应有预案,并根据学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主动纳入学校预案工作程序。
(四)应急状态期间,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保证通信网络畅通。校内各部门应当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做好本部门(年段)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配合、服从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的督察和指导。
(五)学校内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应当服从学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为处理突发事件作出的决定和命令。突发事件涉及的有关人员,对主管部门和有关机构的查询、检验、调查取证、监督检查及采取的措施,应当予以配合。
(一)开展突发事件巡视监测。任何人员都有巡视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责任,值周教师、教学活动的带队教师、学校安全门卫等教师更有监测学校突发事件的职责,一发现事件或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苗头,应向学校领导汇报。
(二)建立信息报告制度。突发事件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信息,采用逐级汇报制度,事件第一发现人应及时向学校汇报,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学校主管部门汇报,并随时与上级单位保持密切联系。
(三)严格执行学校重大事件报告程序。对于各类突发事件,应迅速判断事件性质,根据事件性质,及时向社会、政府各救治排险机构求救,并向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逐级汇报。在得到指示和未得到指示前,对事故可能影响善后处理的现场、证件证物等要进行保护。
(四)突发事件向外发布情况,需要经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同意,在确定性质的基础上以集体形式发布,不得主观臆测、夸大其词,或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鉴定核实后作出决定。任何人员都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校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对突发事件进行调查处理。通过对突发事件调查、现场勘验,采取控制措施等,对危害程度做出评估。
(二)突发事件发生后,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突发事件发生后,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一)火灾。
学校全体师生发现校园火灾均应及时报警,迅速向学校领导汇报。发生在教育场所的火灾,教育活动必须立即停止,并对人员进行安全转移或疏散。如果有伤员,及时抢救。涉火人员必须提交火灾原因的书面报告。补充如下:
1、火势比较大,靠学校自己的力量难以扑灭,应立即拨“119”报警。
3、一般火灾情况(火势较小、火势发展慢、损失小、靠学校自己力量可以扑灭)应立即组织自行扑火,事后将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情况、扑火经过、采取的灭火方式和起火原因与后果等以书面形式报学生处。
(二)恶性伤亡事故。
当学校内发生人员伤亡的恶性事故时,应立即保护现场,并报告学校应急预案处理领导。对未死亡人员学校应采取现场急救,无法或无能力救治、或者无法判断伤亡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xx门、医疗救治中心等)报警。
对恶性伤害事故的原因要进行及时调查,实事求是,配合各部门提供相应证据证件。事故的处理根据调查结果以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处理。
(三)传染性疾病暴发、流行。
应当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对传染病病人和疑似传染病病人,采取就地隔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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