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励制度方案-第1篇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对学校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任何人均有权向学校或淄博市教育局举报。
二、学校指定专门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工作人员:
举报电话:
传???真:
三、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
四、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五、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处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举报案件,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
报告。
上级部门备案。
六、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八、任何处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九、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十、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适当奖励,奖励额度由学校班子研究决定。
2、为优秀员工奖者,奖励100元。(按全面表现评定,如无表现优秀者当月奖金存入专项资金)。
3、网吧鼓励员工多提合理化建议,使网吧效益明显提高探索改革被网吧采纳的(需提交书面文本)保护网吧利益,积极与坏人坏事做斗争,避免网吧损失,可领取30-200元的的奖金.
4、重大节假日加班双倍工资计算.
5、每班每月享有公司充值到员工会员号60小时上机费。
6、贡献奖不限时间、名额及岗位。为网吧赢得荣誉或作出贡献,由网吧视其贡献大小作出奖励。如拾金不昧、降低水电运营成本等。
7、若要申请假期,必须提三天申请,特殊情况必须得到经理允许,否则不予批准。
(未经许可当旷工处理)请假需得到管理者的签字。
一、员工福利待遇满半年工龄并续签合同的员工每半年工资增加50元。(即为一年后的每半年给予长薪一次)。
二、节假日福利待遇:
一三八妇女节由网吧发给每位女员工纪念品一份。
二五一、十一、元旦当班员工发加班费20元。
四初一、初二、初三上班员工双倍工资计发。
五所有员工生日,网吧发给20元红包一个,以示祝贺。(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六每月有一次员工聚餐。(从专项资金里扣出)。
专项资金解释。
员工专项资金的积累存入须知。
老板200元/月店长/经理100元/月。
领班30元/月网管/收银30元/月。
员工专项资金用于网吧员工遇到如(生日,伤病,聚餐,等其他困难)等情况支出.
员工专项资金任何个人没有支取使用权.员工资金仅代表员工与员工间的关怀.
凡对以上有所不明可向(店长/经理)询问。
为加强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动员广大师生全员参与学校安全隐患的及时排查整改,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安全工作条例》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全校教职工和全体学生均有权及时向学校领导、安全职能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和举报学校存在和发生的校园消防、食堂食品卫生、校舍环境建筑、财产安全、教学活动等各类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
2.学校指定安全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设立专门的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并按规定程序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
工作人员:xx举报电话:xx工作时间:全天24小时。
3.学校接到有关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和安全管理违法行为的举报后,登记编号,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及时核查处理;应由其它部门受理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应由上级部门处理的及时移交上级部门;移送、移交的举报材料要严格办理交接手续。4.举报人原则上向学校领导或安全职能部门及按规定程序上级主管部门举报。
所举报的情况应具体明确,包括名称、地点、行为时间和行为人等。举报可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和当面举报等方式,也可委托他人举报。提倡署名举报。
5.学校对重大、紧急、线索清楚的举报要急事急办,可直接查办或指令科室限期办结。涉及多个科室的举报案件,有关部门联合办理。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举报案件要及时将办理结果。
报告。
上级部门备案。
6.学校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案件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重大案件的查处结果按规定程序及时向社会公布。
7.在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的过程中,严格为举报人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的姓名、工作单位、照片等。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8.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限制、刁难、压制举报。对举报案件推诿、拖延不办或有意隐瞒案件真相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9.举报人应当如实举报。对于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一经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由于对事实了解不全面而发生误告、错告等检举失实的,不适合前款规定。
10.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奖励额度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学校建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案件经查基本属实的,在案件结案后,对举报人应予一定奖励。
(一)学生奖励。
1.举报学生所在班级当周班级常规管理加1—3分;2.每学期末评比“安全小卫士”,发给奖状,并记入档案3.在各级各类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安全小卫士”的同学优先考虑。
(二)教职工奖励班主任奖励。
方案。
1.作为学年末班主任考评的一个项目,加分的具体分值视班内学生举报的次数与价值决定。2.在优秀班集体评比中,同等条件下,获得“安全小卫士”同学人次多的班级优先考虑。
(三)教职工奖励。
方案。
1.安全事故及事故隐患举报事项一经核查属实,将给予举报人一定的精神奖励或物质奖励。
2.对一般事故或一般事故隐患的举报人,给予精神鼓励。3.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加5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4.对重大事故或重大事故隐患的举报人,并能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或消除安全隐患的,在学期(年度)绩效安全考核中加5—10分,年度考核称职优考核,同等条件下优先。
5.同一内容如有多人举报的,则奖励第一举报人。
说明:已列入学校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举报项目,不再予以奖励。
(四)校外人士奖励。
对于校外关心学校安全的家长、来客,发现校园隐患的及时报给学校,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
为加强新闻宣传报道,营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发展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特制定如下奖励办法:
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原则,坚持上稿采纳分类奖励的原则,奖励宣传报道全系统为建设平安南郑、和谐南郑、幸福南郑所取得的新经验、新成就的新闻作品。
全系统新闻宣传撰稿人员。
被新闻媒体采用并符合奖励条件的新闻作品(含图片新闻),按照稿件所刊(播)发的新闻媒体、版面(栏目)、篇幅等予以不同的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一)凡被《人民日报》或中央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3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5000元;被《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组织人事报》和《中国工人报》采用的,每篇奖励2000元,被头版头题采用的每篇奖励4000元;被《中国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10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500元。
代陕西》或《陕西人才》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8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400元。
(三)凡被《汉中日报》或汉中电视台采用,每篇奖励200元,头版头题采用或头条播报的,每篇奖励400元;被《汉中经济》杂志采用的,重点稿件每篇奖励300元,普通稿件每篇奖励150元。
(四)凡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采用的,每篇奖励100元,被南郑电视台、南郑人民广播电台头条播报或3分钟以上专题播报的每篇奖励200元。
(五)凡被汉中其他新闻媒体或市级部门宣传材料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头题刊播每篇奖励100元。
(六)凡被省人民政府的网站、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头版或醒目位置登载的每篇奖励200元;被市人民政府的网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登载的",每篇奖励50元,头版或醒目位置登载的每篇奖励100元。
(七)凡200字以下的简讯(含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按标准的30%奖励。
(八)各项奖励不计作者人数,只按篇数计算,一稿多发的以奖励最高的一篇兑现。
(九)负面报道及关于案件等社会新闻的报道不在奖励之列。
(一)各科室、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设专人负责,凡对外宣传材料要及时报局办,由局办把关后统一上报。
(二)局办每季度对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新闻上报和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年末进行总结,并评选出宣传工作先进个人和集体。
(三)稿件发表后,作者可凭样报、样刊或电视台、电台、网站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报局办核实后,填写兑奖通知单,统一报批后予以兑现,每季度兑现一次,逾期未报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稿件丢失、剽窃、虚报者,一经发现,取消所有奖励资格,并退回奖励资金。
(五)本办法从20xx年4月1日起实施。
为了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此制度。
公司所有员工。
精神奖励、物质奖励。
1、重量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100元—500元的经济奖励、100元—300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在完成公司工作、任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和经济效益的;。
(2)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有实效的;。
(3)保护公司财物,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在公司、社会见义勇为,与各种违法违纪、不良现象斗争有显著成绩;(颁发荣誉证书)。
(5)对突发事件、事故妥善处理者;。
(6)一贯忠于职守、认真负责、廉洁奉公、事迹突出的;。
(7)全年出满勤的;。
(8)为公司带来良好社会声誉的.;。
(9)其他应给予奖励事项的。
2、一般性奖励:
员工涉及到如下事项,可享受50元—200元的经济奖励、50元—200元加薪、员工大会通报表扬(奖励金额视具体情况由公司领导和人事部门作出)。
(1)品行优良、技术超群、工作认真、克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颁发荣誉证书)。
(2)领导有方、业务推展有相当成效者;。
(3)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4)遵规守纪,服从领导,敬业楷模者;。
(5)主动积极为公司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减少成本开支,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拾金(物)不昧者。
鼓励员工?奋发向上,做出更大成绩,防止和纠正员工的违纪失职行为,保证顺利达到目标。
员工奖励条件
企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酌情签报,予以奖励
二、员工奖励:
1.对本企业业务有特殊功绩或贡献,有利计划经采纳施行有效的。
2.对于舞弊或有危害本企业权益之事,能事先发现或防止,而使企业减少或免受损失的。
3.遇突发事件,临时应付措施得当或奋勇救护保全公物或人命的。
4.研究改善生产设备,有特殊功效的。
5、节省原料、物料或利用废料有显著成果的。
6.领导有方,使业务发展而有相当收获的。
7.预防机件故障或抢修工程提前完成,因而增加生产的。
8.才能卓著、成绩优异而且能够胜任现职以上职务的。
9.服务勤劳,努力本职而成绩优越的。
10.其他应予奖励的情况。
奖励的种类对企业员工奖励的种类如下:
1、加薪?。
2。记大功。年度内记大功达两次的给予加薪。
3.记小功。记小功三次为记大功一次。
4.嘉奖。嘉奖三次作为记小功一次。
5.奖状。
6.奖金。一次可给予若干元奖金。
三、惩处
企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直接主管或人事部门?酌情签报惩处:
1.有读职、失职或对问题失察的。’
2.泄露公务机密或谎报事实的。
3.故意或过失浪费、损害公物的。
4.品行不端或行为粗暴、屡教不改的。
5.在工作场所内斗殴或男女嬉戏,行为不检点的。
6.扰乱秩序,侮辱同事或妨碍他人工作的。
7.遇突发事件故意逃避的。
8.工作时间在现场睡眠,偷闲怠工或擅离职守的。
9.在工作场所干私活的。
10.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或命令的。
11.托人签到、打卡或代人签到、打卡的。
12.其他应予惩处的事项。
惩处的种类
企业员工的惩处种类如下:
1.免职。免职后永不录用,案情重大的,送司法机关侦办。
2.记大过。
3.记小过。记小过三次作为记大过一次。
4.申诫。申诫三次作为记小过一次。
5.警告。警告三次作为申诫一次。
四、功过互抵规定
企业员工的同年度功过可以抵消,以嘉奖一次抵消申诫一次,依次类推。
1.奖惩时,要填写奖惩类别申请单。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经总经理核准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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