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资采购须凭计划单进行。其中生产用物资,由生产技术科根据库存定额作出计划,非生产用物资由所需单位作出计划,报分管厂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安排采购。
二、采购员根据计划单按照就地就近、质优价廉的原则组织采购,产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货。
三、仓库保管员须先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物资入库时,应根据领导批准的采购计划单及购物发票或提货单所列的`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仔细检验,确认无误后填写入库单。如发现规格、数量不符或质量有明显缺陷,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处理。
四、物资入库后,应分类、分规格摆放整齐,凡是易燃、易爆、易潮物资应按有关规定存放保管,确保物资材料完好无损。如因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由保管员照价赔偿;非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可以按规定报损。
五、保管员每季度应对库存物资盘点一次,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如出现盘盈盘亏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报分管厂领导按规定处理。
六、保管员和材料会计每月要核对一次账目,对库存物资少于储备定额的,材料会计要及时报生技科。
七、物资的领用和发放,由用料单位填写领料单并说明用途,经用料单位和生技科负责人审核,报分管厂领导审批后由材料会计开具出库单,保管员凭出库单发货。材料会计不在时,保管员可凭厂领导批准的领料单先发货,但应及时补办出库手续。领用专用设备、工具量具、仪器仪表的还须到生技科办理登记手续。
八、各单位领用的非一次消耗性材料,必须落实到专人保管,余料必须回收仓库。
九、办公用品由办公室作出计划报分管厂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并登记发放。
十、办公室每年应对各单位的办公用品(含职工个人保管的办公用品)进行一次清理,如有损坏或丢失,参照第四条规定处理。职工调离本单位的,应如数交还个人保管的办公用品,否则办公室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项目部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场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第一条为完善实物资产管理体制,理顺管理关系,明确各部门实物资产管理职责,加强内部控制,提高资产运营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集团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股份公司资产处置操作实施细则以及销售公司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xx分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实物资产是指具有实物形态的资产(不包括商品),主要指房产、土地、车辆和设备设施等。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江苏xx石油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石油分公司xx管理部。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实物资产按“六统一”(即统一预算、统一购置、统一付款、统一核算、统一处置、统一核销)的原则,实行账表图册相结合的管理形式。
第五条实行两级管理体制。由省公司对全系统实物资产实行总体管理,xx分公司对其范围内的实物资产进行具体管理。
第六条实行经理负责制。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省公司规定,分公司经理为实物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公司党委书记为实物资产管理的第一监督人;分公司分管副经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主管业务及部门的实物资产管理工作直接负责;各部门负责人为具体的实物资产管理者并对经理负责。
第七条实行集体决策制。根据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省公司要求,分公司成立由分公司经理、党委书记、分管副经理等主要领导组成的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安全数质量科、实物资产科、财务核算部、基建管理科、零售管理部及各县片区、综合办公室、信息工作站、朝阳管理公司等部门组成。
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安全数质量科,主要负责组织和落实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任务,安全数质量科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资产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制定实物资产管理制度;审批和审核权限范围内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审查资产运营分析报告、清查报告、项目评估报告;负责检查实物资产管理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决定资产管理奖惩政策等。
第八条实行责任追溯制。资产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于岗位变动或企业改革等原因发生变化时,由变动后承担相应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参加,管理责任不因企业(部门)合并、变更而免除,并可追溯管理责任。
第九条实行岗位相对固定制。各职能部门应按照资产类别设置相关工作岗位,负责相应的实物资产管理职责。分公司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兼职实物资产管理员,建立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台账,做好本部门实物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条实物资产管理分为主管部门、监督部门、模块管理部门及具体管理使用部门。分公司实物资产主管部门为安全数质量科;监督部门为党群纪监科;模块管理部门为财务核算部、安全数质量科、信息工作站;具体管理使用部门为机关各部门、油库及加油站等。
第十一条分公司部门职责。
(一)分公司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2.审批和审核权限范围内的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3.审查本单位资产运营分析报告、清查报告、项目评估报告;
5.落实资产管理奖惩政策;负责督促和协调本单位各职能部门完成各自的资产管理职责。
(二)安全数质量科。
1.安全数质量科为分公司实物资产管理主管部门,按规定设1-2名资产管理员;
2.组织对实物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产管理各项制度落实;
3.牵头做好资产清理、招标、处置工作,使资产处置有据可依;
4.配合财务核算部做好资产清查盘点工作,保证账实相符;
5.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三)实物资产科。
1.负责自有、租赁(含承租和出租)的土地、房产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关闭库、站资产及闲置资产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配合省公司做好系统车辆的编制、更新、处置等工作,建立系统车辆明细台账;
4.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四)财务核算部。
2.牵头做好资产评估工作;
4.协助基建管理科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清理工作;
5.参与加油站收购等实物资产尽职调查、论证及后评估工作;
6.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五)基建管理科。
1.负责竣工验收前库、站实物资产的管理工作;
2.牵头负责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在建资产的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办理新增库、站土地房产证的领用、变更、过户手续等工作。
4.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六)零售管理部、各县片区及朝阳管理公司。
3.负责闲置、废旧加油站实物资产的保管工作;
4.参加加油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7.在财务部门配合下建立在用、永久关停和已拆除加油站动态管理台账;
8.负责配合分公司其他部门做好加油机使用状态报废及上报工作;
9.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七)综合办公室。
1.负责本单位各类车辆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办公资产在pm模块的数据更新与维护及办公资产管理手册的维护。
4.负责办公资产设备进行定期清查并及时和财务部门进行核对,确保账账和账实相符;
5.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八)信息工作站。
1.负责信息设备管理工作;
3.负责各类计算机、网络信息设备、打印机及其他配套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4.负责对机关信息设备在pm模块的数据维护及信息资产管理手册的维护;
6.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管理工作。
(九)油库。
1.油库主任为油库所属各项资产安全、完整的第一责任人,设备操作员工为直接责任人;
3.负责配送中心设备地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参与资产设备的验收工作;
4.负责在pm模块维护油库设备数据信息和资产管理手册,在财务部门配合下建立在用油库资产动态管理台账。
6.配合资产领导小组做好油库相关资产处置工作。
(十)加油站。
4.负责提供加油站设备基础数据信息,配合财务部门维护加油站资产管理手册。
(十一)分公司其他各部、室、中心负责本部门实物资产使用、管理,做好实物资产的维护、调拨、保管、盘盈盘亏原因分析和新增实物资产标签粘贴,协助做好部门实物资产的清查盘点工作,并建立本部门实物资产台账。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购建完成后,必须由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单,办理资产领用手续。实物资产石油部门对接收到的固定资产登记造册,并办理资产使用或转移手续,进行使用和保管。对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如加油站,竣工验收时必须由资产领导小组验收签字确认后,交付使用部门,管理责任才能随之转移。
第十三条实物资产到达使用单位(部门)后,要求单位(部门)于当日履行物资验收,7日内完成审批程序。审批程序结束后履行程序部门打印留存,模块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在pm设备模块创建设备编号。
第十四条省公司统一购置的资产设备。
分公司收到省公司购置的新增资产验收流程:资产使用部门制单-使用单位负责人-pm模块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pm模块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核算部资产管理员-财务核算部主任-分管领导-省公司物资装备管理处-实物资产处资产管理员-实物资产处负责人-财务资产处资产管理员-财务资产处负责人-总会计师。
第十五条经省公司批准分公司购置的资产设备。
(一)财务核算部根据收到的新增资产发票和验收单,与相关结算单据核对进行账务处理和维护am资产模块创建资产编号。
使用部门设备管理员同时负责将拍摄的数码照片发送至实物资产科资产管理员。
(二)新增资产验收流程:资产使用部门制单-使用单位负责人-pm模块管理部门设备管理员-pm模块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核算部资产管理员-财务核算部主任-分管领导。
第十六条实物资产管理部门、财务资产管理员负责及时组织更新资产管理手册,做到账实、账册、账码一致。
第十七条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实物资产的保管和使用维护,接受实物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对所使用资产需要更新、维修时,需向实物管理部门出具申请,说明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对使用不当或不服从管理造成的资产损失,资产使用部门是第一责任人。
第十八条各实物管理和使用部门应对所使用保管的.资产建立实物资产登记账,详细记载规格型号、品牌、购建时间等资产基本状况和各项重要信息。同时登记加油站、油库、土地、房产及车辆、设备等管理台账。
由上级部门、联营合作单位交由我公司无偿使用的资产(所有权不变,使用权转移),实物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均应视作自有资产进行登记、保管和维护,同时财务部门应建立资产备查账簿予以登记和管理,便于资产清查和核对。第十九条实行资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从资产交付使用之日起,使用部门将占有和使用的资产安全和保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保管(使用)人,保管(使用)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保管资产,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防尘、防锈、放洪、防台风等工作。一旦发现资产丢失或毁损,应立即向实物管理部门报告。资产管理责任免除要根据资产退出使用原因相应确定,对资产调整使用部门和个人的,应填制资产内部调拨单,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后方可变更管理部门和责任人;对资产转让、拆除报废处置的,应提供资产详细清单,履行资产处置审批程序,直至财务入账和资金上划以后,资产完全退出和消亡,使用管理责任方可免除。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由于调剂使用导致使用部门发生变动的,必须履行审批程序。
第二十一条资产调拨由调入单位或部门提出调剂申请,在oa系统履行审批程序,审批程序手续7日内完成。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内部之间资产调拨审批流程:调入部门设备管理员制单-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