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我阅读了《韩非子·外储说左上》,里面《曾子杀彘》的内容令我印象最深。
《曾子杀彘》讲述的是曾子的妻子出门买东西,儿子缠着也要去,于是妻子骗他说,他不跟着去,回来就给杀猪给他吃。儿子就留在家里。曾子回来听说了此事,就要去杀猪,妻子拦住了他说只是骗儿子的。但曾子还是把猪给杀了。
曾子做到了讲诚信。
记得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豆腐。我来到卖豆腐的阿姨摊前,说:“要两块豆腐!”阿姨一听,顿时就来了精神,装了两块豆腐给我,还找了我一元一角。我看到那一角钱,心想一角钱算什么?能买到什么?于是就不屑地说:“阿姨,这一角钱就给你了吧,我不要了!”阿姨听了,对我说:“干我们这行的,哪能多贪图你的钱呢?做人要讲诚信。”我听了,红着脸低下了头,拿了钱,脚踩西瓜皮似的溜走了。
这时,门口传来了几声敲门声,我走过去打开门。一看是阿姨,正愁一肚子气没处撒,刚想破口大骂,阿姨气喘吁吁地说:“你这孩子,怎么让你拿一角钱你就不拿一块钱呢。”我的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似的,说不出话来。阿姨把一块钱塞在我手里,转身就走了。等到阿姨的身影消失在转角的地方,我才回过神来,有些结巴得说了句:“谢……谢谢阿姨。”
原来是我错怪阿姨了。
我想:阿姨不就是“曾子”吗?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让我们带着诚信,与诚信同行。
《韩非子》里有个“智子疑邻”的典故,现在常被用来讨论感情亲疏对认识事物准确性的影响问题。说实话,我觉得挺浅薄,也不那么让人信服。
就按照那故事本身来说,事情发展的结果根本不用说,这还用想吗,就想电视剧的剧情一样,当然是打110报警直接把邻居当嫌疑犯啦,难道还能怀疑自己儿子不成?把自己的儿子当贼看,落下一个“子不教,父之过”的骂名吗?退一万步来说,就算我们假设,事情的真相就是是儿子监守自盗。那么,我的意思也仍然是,我宁愿永远不知道这个结果,宁愿永远停留在对邻居错误的怀疑中。
对所谓真相的探究,真的就比情感的平衡来得重要?我想那个父亲也和我想法一样,可能韩非子的故事里面就真是儿子偷的,父亲早就知道了,可是,不是邻居,就是儿子,换了是你,你也会毫不犹豫地断定邻居就是小偷。什么六亲不认,法理难容,别再说这一套了,都是口头话,到时还不是侧着脸,一面不忍地举报邻居。这是情感作的怪,那血融于水的'感情啊,每个人都宁愿内心愧疚一辈子,也不想看着亲人的落魄痛心揪肺。
深奥的我不会,我就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说篮球。现在假设中国队要再跟美国队打一场球,你让我下注,押哪个队?你尽可以告诉我中国队一直没赢过美国一场球,你尽可以告诉我美国现在是世界第一,你甚至可以告诉我半场人家已经大比数抛离了,可我跟你说,我死活就是要押中国队!尽管姚明打不进篮下,尽管大郅被人压着来欺负,尽管全队完全没有了脾气,可是,我依然会支持他,也会千辛万苦地挑出他的好,姚明盖了美国人的球,大巴把对手撞得满地找牙……我喜欢nba,喜欢看美国球星打球的激情,但这都不影响我对中国队的支持,这就是情感作的怪。
我时常怀疑,现代人是不是过于聪明了?亲兄弟算账,有纠纷也不找老长辈调解,却喜欢直接奔法院了;夫妻间要自由,出现问题也不再宽容忍耐了,干脆搞离婚二次选择;在网上看到甚至有先进的知识分子提倡,号召学习西方家庭,孩子长到18岁再要钱就给爹妈写借条了!你看,我的天啊,多少愚昧的行为,打着理性的旗帜,冲破情感的脆弱防线。难道那一切无谓的东西,竟比感情更重要,比能相聚在一起的缘分更矜贵吗。
我是个愚人。我自以为所谓理性或真相,永远是相对的,没有什么是绝对的,因为人间有情。时常听到一句话叫“情有可原”,就算是最严明公正的法院审判官,也都一样受到情感的左右。我一直都相信我的父母,相信我的姊妹和朋友,相信尽管我错了,他们一样会在背后支持我;我相信善良,相信真诚,相信这些信仰本身能够给我带来真正的幸福。
韩非子老人家留下这个典故,所要告诉后人的真正意思,就真是要见仁见智了。我宁愿相信俄罗斯一位智者所说:理性是苍白的,而情感之树常青。
所谓“利民萌便众庶之道”,就是韩非的政治主张,也是现代耳熟能详的一个词语——法治。《韩非子》一书,就像是韩非在封建社会的大框架下,以“法、术、势”为核心的一本“政法大纲”。
以我,一个初中生的思想来看,韩非的政治主张与其他类似于儒家的思想最大差异在于“法治”和“礼治”两个概念。
韩非本人从他选取的故事来看,是想要证伪儒家在《论语》中记载的关于仁义治国的观点。比如《难一》里讲到的历山的农民与舜,韩非通过一系列关于尧,舜两个圣人的辩证,揭示了他们两人都被儒家称为圣人的话是自相矛盾的,最后引申到一个治理天下的人“释庸主之所易,道尧舜之所难是”不能成功的。
第二点,如果一个国家的君主像中山国国君那样(也像儒家提倡的那样)“好岩穴之士”的话,那么《经四》里说的“中牟之异弃田圃而随文学者,邑之半”的事就一定不可能避免。而这个观点在书中被反复提到过,像“齐王好衣紫”和“邹君服长缨”这些故事就让孔子的“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显得黯淡无光,更加衬托出了韩非对于理想的中央集权社会中君主的定义:“人主者,守法责成以立功者也。”
第三点,这本书里最重要的部分:法、术、势和包括《定法》,《有度》,《八经》,《用人》等十四篇的建国纲要。法,在书中的意思就是法律。术,据书中观点是君王心中必须要掌握的用人知道。势,就是自己的权势。这三者在建国,强国的过程中缺一不可。我把这些转换成通俗语言,就是依法治国,善用人才,群众路线。法,在本书中正好有一句概括性的介绍,就是:“赏莫如厚,使民利之;誉莫如美,使民荣之;诛莫如重,使民畏之;毁莫如恶,使民耻之。”这句话的意思是奖赏不用太丰厚,让人民有追随利益的感觉就行了,名誉不用太高上,让民众有荣誉就行了,声讨不用太激烈,让民众害怕就行了,处罚不用太恶劣,让民众有耻辱就行了。这是韩非运用人们的心理习惯总结出的立法原则。而法在文中的解释在现在看来是很简单的:君主给臣民们的规定——哪些能做,哪些不能。术就是现代的用人法则一样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发现好的人才后,要先让他在基层锻炼,并考核他的能力。这一点,韩非能这么早想到,是极为可贵的,也正是儒家学说提倡的“直接任用贤人”的错误理念影响了后世几千年的官僚体系。而势的定义,给大家举个书中的简单例子:如果桀纣生来就在君位上,而尧舜则生来是贱民,那么桀纣在统治时,天下有十个尧舜也不能安定国家;而如果反之,尧舜生来在君位上,而桀纣生来是贱民,那么有是个桀纣也不能扰乱国家的秩序。
《韩非子》在文学上的意义主要在于《内、外储说》的寓言故事。在法律界的件数则是真正法治意义的提出者。韩非本人也是一个敢于实践的人。新世纪,许多古代的学说,例如儒家和道家,都已被重新发扬,我们希望对于同样在诸子百家里有重要地位的法家,也有这样经过去其糟粕,取之精华之后的重新复生,“古今异俗,新旧具备”!
《韩非子》是一部传递法家思想的历史名著。现在我用最淳朴的语言来向你介绍《韩非子》中的四则寓言故事。
一:楚人有卖其珠于郑者,为木兰之柜,薰以桂、椒,缀以珠玉,饰以玫瑰,辑以羽翠。郑人买其椟而还其珠。此可谓善卖椟矣,未可谓善鬻珠也。
这篇短小的故事到底是什么呢?经韩非子所说,又经历考证,韩非子是为了告诫君主:“现在社会上的言论,都说一些漂亮动听的言语,君主往往只看到了它们表面的文采而忘记了它们是否有用”
二:郑人有且置履者,先自度其足,而置之其坐,至之市而忘操之。已得履,乃曰:“吾忘持其度。”反归取之。及反,市罢,遂不得履。人曰:“何不试之以足?”曰:“宁信度,无自信也。
这篇幽默的小短文,在我看来,这是韩非子要告诫人们若要灵活干事,不能像郑人一样固执,在生活里,不能受某样东西约束自己,那么你最后必定会闹出一个像郑人一样的大笑话,更深层的意思是让我们不要注重尺码这样物体的表面。
三:齐宣王使人吹竽,必三百人。南郭处士请为王吹竽,宣王说之,廪食以数百人。宣王死,闵王立,好一一听之,处士逃。
此故事短小精悍,一语道破,告诉了人们要做一块真材实料,不可以像南郭处士一样,浑水摸鱼,滥竽充数,另外,此文章还从侧面批评了当时君王的昏庸无能,为了一个处士,在民间搜刮几百人的粮食供处士享用。
四:韩昭侯握爪,而佯亡一爪,求之甚急。左右因割其爪而效之。昭侯以此察左右之诚不。
《韩非子》虽然非儒家文化,但其反应的道理本质未改,对做人很有帮助,希望更多的人去体验一把法家文化。
七种安术,前三种讲赏罚、祸福、死生各自依据的标准,第四和第五种讲贤不肖和愚智在君主择臣时的重要性,第六种说明君主一切行事都须遵从规矩,第七种说明君主施政要注重诚信。六种危道,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第一、必须依法行事,不可破坏法制;第二、行政应顺应人情的自然,不可肆意妄为。
在韩非子看来,国家安危的关键在于君主能否以法治国。危害国家和社会的因素,首先在于统治者破坏法制。一个社会的法制被破坏了,为政者随意妄为,必然使整个国家走向危亡。所以,七种安术,前三种和第六种主要强调治国行政应当有法度规矩,任何情况下不能凭借一己的主观情感和臆断。
用人方面,韩非所强调的同样是“有尺寸而无意度”。韩非认为,贤能和不贤能是需要通过办理具体事务的检验加以判定的,绝不可以凭借君主喜爱还是厌恶。
第七种安术讲诚信,这也是韩非反复强调的。因为法无信不立,君主言出必行,才能在全社会建立起信赏必罚的牢固信念,而赏罚是法令的核心内容。诚信和法令都是治理国家的必要手段。君主倘若靠欺骗愚弄百姓来行政,也就意味着摧毁了君主和法令的权威,可以得逞于一时,但需要付出巨大的`社会成本和政治成本,而且一定不可能长久。
韩非讨论安危之道时,着重分析了法治与人心之间的关系,提出:一个好的社会,应当是安定有序的,这符合人情人心,因为人们更喜欢在安定有序的社会中生活。法律是达到安定有序的有效手段。因此,一个理想的社会应该是:“明主之道忠法,其法忠心,故临之而治,去之而思。”(英明君主的治国之道忠于法律,他制订的法律忠于民众的心愿,所以用它来治国,国家就能治理得好,去掉了它,民众就会思念。)。
如此说来,“利人之所害”云云,其实都是指君主做事颠倒是非,无法无天。人们朝不保夕,自然“不乐生”“不重死”。一个民不乐生、民不重死的国家,其安危也就不言而喻了。
《韩非子》就是一种悲观哲学。
任何一种思想,都能解释身边的世界。
《韩非子》就是一种悲观哲学。
单纯的人看这本书,自然大摇其头,骂道这真是畜生写的书。
可是,单纯是一种恶,是比邪恶还要严重的恶。
自己选择邪恶,还知道自己在做什么,自己能解释的通;而单纯人做下了事情,还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就比如十字军里面单纯的骑士们。
人性本恶。
所以要提放身边的大臣、妻妾、儿女。
“明主者,不恃其不我叛也,恃吾不可叛也。”我不是相信你的忠心,而是相信你不敢背叛我。
孤独的王,冷酷的王,忧伤的王,强大的王。
这就是韩非子所假想的王。
韩非不相信人。
不相信有幸福存在。
韩非只相信人是弱肉强食。
韩非对人的认识是,人是一种趋炎附势的动物,人为了自己什么都可以出卖。
人是什么,《商君书》中有言,“民固服于势,寡怀于义。”老百姓只是服从权势,而不感恩仁义。
《韩非子》中举了很多例子,也说明了这个道理。
鲁国国君的园林失火,士兵都去抢财物。
国君说,我现在该怎么办呢,谁救火我就赏谁?旁边的人说,不能赏赐他们,要下命令说,谁不救火我杀谁。
命令下达,果然火被救了下来。
考虑到现实,我不得不说,韩非子说的对。
人就是这样的吧。
只会考虑为自己有利的事情,而不会想到报恩。
韩非子想,既然如此,请允许我以天下人为刍狗。
信任在韩非子这里,是没有市场的。
孔子讲“忠恕”,而在韩非子看来,全是不干正事的吃闲饭的人。
“侠以武犯禁,儒以文乱法。”人与人之间,就是血淋淋的利益。
我有难,你只会趁火打劫。
读完《韩非子》,我觉得他说的很对。
我还准备找《商君书》、《战国策》、《左传》、《资治通鉴》等书来看一遍。
可是我和朋友聊了一次天,我动摇了。
我很崇拜武则天,我就说,现在穷人家的女孩子,尤其这些女大学生,我的女同学们,不要再和穷小子花前月下了,赶紧嫁入豪门才是正事,嫁入豪门就要开始积蓄力量,准备夺权。
就像武则天一样。
可是朋友说,人生应该是和妻子感情深厚,朋友你来我往,孩子健康成长,武则天是很可怜的人。
朋友认为这才是正常的人生。
他认为我想的东西太偏离“现实”了。
而我认为他想的东西太理想化了。
我们都认为我们看到的是现实,对方的是“幻觉”。
我疑惑了。
人生到底该怎样?幸福为何那么远?我也开始心慈手软了。
我不再那么冷酷不爱笑了。
我也开始不再一个人读《韩非子》了。
我的观点受到了朋友的影响。
我也开始想信任人了。
这样下去,我做不了事业。
记忆中,很久前的我,也是爱笑,爱交朋友,爱玩,爱睡觉,爱起哄的人。
我说不清是对是错。
我该相信什么?我该相信“真情”吗?我该怀疑吗?
我怀疑很多东西的存在。
道德,爱情,亲情,友情,事业,幸福。
我一一否定了这些。
我看到弱肉强食中强者就是道德,“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爱情,贪婪的父母和痛苦的子女构成了所谓的亲情,用过就扔的朋友,邪恶中诞生的事业,一只heroin就可以解决的幸福。
是我太单纯,还是什么原因?古人说,“明哲保身”,明白道理,是为了保全自己的。
自己最重要吧。
如果信仰受到他人的侮辱,我会用自己的生命来祭奠。
如果信仰受到自己的怀疑,我真的坚持不下去。
我该相信什么呢?
世界中的真理,到底是什么呢?杀戮,还是仁慈?
每一个通读过《韩非子》的人,都会深深地被其中闪烁的智慧的光芒所吸引。
在中国古代的历史长河中,浩瀚的思想史星空里,韩非子的思想始终耀眼,虽不如儒家思想那样被统治者奉为正统,道家思想那样被文人志士推崇,但却真真正正推进了历史的进程,加速了社会的进步,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直至今日仍未磨灭。
作为法家学派的代表人物,韩非子总结了前辈法家人物的思想,把商鞅的发“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三者结合在一起,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