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这天晚上,失去父母的一岁男孩哈利·波特神秘地出现在女贞路四号的门前,开始了在他姨夫姨妈家饱受欺凌的生活。姨夫和姨妈好似凶神恶煞,经常对他大喊大叫,不时把他关在碗柜的“房间”里。他们还有混世魔王一般的儿子达力,更是经常对瘦小的哈利拳脚相加。
十年过去了,住在姨夫姨妈家的哈利从来没有过过生日,但是在他十一岁生日的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一只猫头鹰捎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个他从来没有听说过的神奇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去上学。
哈利开始学习自己以前从来不知道的魔法,他学会了空中飞行,学会了使用咒语,还学会了骑着扫帚打魁地奇球。以前可以让他随时从别人视线中消失的隐形衣更给了他出入任何场合的自由。
然而,在这一切的背后,似乎有一种更加神秘的力量始终萦绕在哈利的周围:他额头上那道由杀害他父母的凶手留下的闪电型伤疤现在比起十多年来的任何时候都更加频繁地隐隐作痛,而且一次比一次厉害;哈利和罗恩,赫敏偶然发现学校三楼的一个房间里竟然有一条长着三个脑袋的大狗,魔法界的银行古灵阁离奇被盗,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的头上总是莫名其妙地围着一条大围巾这一切都与一块神秘的魔法师有关,都与那个杀死了哈利父母,被人称为“伏地魔”的邪恶巫师有关,从此哈利开始了他在魔法世界中艰难多舛的命运。
十年后的一天,哈利接到了一封来自魔法世界的信,可是他的姨夫却将那封信撕了,之后又来许许多多的信,结果相同,最后无奈之下,哈利的姨夫带着他的一家和哈利躲到了海边,他以为这一切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7月31日的凌晨,一个高大的巨人突然闯入了他们的小屋,那个巨人就是霍格沃兹的看守海格,他将哈利带入了魔法世界,从此,哈利脱离了他姨夫德思礼一家的虐待,开始了他真正的生活,在魔法学校里,他认识了赫敏和罗恩,并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入学时,他们一同被分到代表着勇敢的格兰芬多学院。
从此,他们的故事开始了,一年级时,他们在魁地奇比赛上共同粉碎了想要杀了哈利的魔咒,之后他们又共战巨兽,并使多年前被哈利杀死却依靠复生术暂时苟且活着的伏地魔的阴谋破碎。二年级时,他们共战巨蛇,再一次使伏地魔的阴谋破碎,三年级时,一起去营救被冤枉的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四年级时,又一起为哈利赢得了三强争霸赛的胜利,但是,此时的伏地魔却通过这次比赛复活,这个消息又轰动了整个魔法界,人们都不愿意相信这个事实,认为哈利在撒谎,但是赫敏和罗恩依旧相信着他,并和他并肩作战,五年级时,哈利遭到人们的歧义,有的人认为他是骗子,有的人愿意相信他,他也遭到了魔法部的为难,但还是在赫敏和罗恩的支持下顺利度过去了,六年级时,他和校长邓布利多去找可以杀死伏地魔的死亡圣器,但不信的是校长为了保护他而被杀死了,六年级时,他在众人的帮助下战胜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只是一本小说,但它却曾经风靡一时,不仅仅是因为他天马行空的想象,同时也是在故事中教给我们应有的品德与做人的道理。
二零零零年六月
哈利波特是一本广受喜爱的小说。主角哈利是一个从小失去双亲的男孩,他的父母被佛地魔杀害,只有哈利成功的活了下来。他被阿姨收养,在那个家庭生活并不如想像中的温馨,阿姨、达力表哥整天叫哈利做牛做马的,简直把他当成仆人一样。某一天,在哈利生日的时候,没有人帮他庆生。但是,海格出现了,他带着哈利到霍格华兹办入学,哈利就和荣恩、妙丽一起开始冒险。
哈利波特的作者运用丰富的想像力,将魔法与现实巧妙的融合在一起。在他的生花妙笔下,霍格华兹里聪明的妙丽、胆小的荣恩、自大的马份、巨大的海格……都各具特色;起伏不断的故事情结,更是让我百读不厌。其中,令我记忆深刻的是,哈利他们比赛魁地奇的那一段。那一段惊险刺激,哈利为了要抓到金探子,他勇于尝试,才让自己的学院得高分。哈利波特的故事让我回味无穷,哈利的勇气更是令我佩服,我真想和哈利坐着魔法扫把,四处去冒险,变成伟大的魔法师。
今天是周日,我的作业都写完啦,难得有空闲,我一定要读一本书。
看了这本书,让我渴望不平凡的生活,渴望圆英雄豪杰梦。友谊的力量,正义与邪恶之较量,与命运抗争之勇气,在书中都表现的震撼人心。你想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吗?自己翻开书仔细去看吧!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哈利·波特》。这次阅读有很多感悟,也有很多感动。
哈利·波特成了我最敬佩、最崇拜的人之一。
哈利是一个自强的男孩。他自幼失去父母,在姨父和姨妈的责骂与表哥达力的追打下忍辱偷生。但他并没有绝望,相反,他坚强地活了下来,直到海格把一封信送到他手中。他知道自己是一位巫师,知道自己即将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
在霍格沃茨,哈利生活得很充实、很幸福。但是,霍格沃茨也到处潜藏着危机。一年级时,有史以来最邪恶的黑巫师伏地魔试图偷窃被严密看守的魔法石,依靠魔法石使他恢复肉身。哈利与他的几个朋友用生命护卫魔法石,伏地魔的阴谋并没有得逞。从哈利不惜一切代价,坚决与恶势力作斗争的`事可以看出我们与他的差距。哈利有这样的勇气和胆量,敢于和有史以来最强大的黑巫师抗争,而我看到一只狗都吓得哇哇大叫,哪里有胆量与比我强大得多的人抗争!哈利敢于向邪恶宣战,而我,连向老师指出某个同学的错误都战战兢兢,生怕受到报复。
哈利不仅有勇气和胆量,更有过人的智慧,他发现房顶上那些“飞鸟”根本不是飞鸟,而是钥匙,从而找到了通过机关的钥匙。他就是依靠这种过人的智慧破解了一道道机关,找到了魔法石。
虽然哈利·波特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书中的一切也都是不存在的,但我还是相信世界上有这么一个自强、有勇气、有胆量、有智慧,敢于和黑暗势力作斗争的哈利·波特,他也许就在我们生活中,也许就在我们身边。
若有人问我最喜欢哪套书,我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哈利·波特》,非他莫属,用网络上的话叫——“哈迷”。
书中不仅有一帮令人敬佩的神奇动物,还有各种各样形形色色的男女巫师。这是一个我从未涉及到的魔幻世界:模样虽然不太中看,但是非常令人佩服的疯眼汉穆迪;英俊潇洒,哈利·波特最喜欢的教父——小天狼星;还有热情好客,虽然不是很富有,但非常善良的韦斯莱一家,调皮的韦斯莱兄弟,全年级第一的赫敏,令人尊敬的阿不思·邓不利多教授,严格的麦格……这些人物都是这部作品里的灵魂。
而哈利·波特,是最令我佩服的一个人。他的精神与勇气,超出我的想象。他不顾权利、金钱、欲望,终于完成了他的使命——打败伏地魔,这是何等的勇气呀!这就是《哈利·波特》神奇的地方,它真的具有非凡的魔力!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给我们讲的是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勇敢战胜代表邪恶力量的伏地魔的故事,故事充满了神秘、惊险,让我不忍释手,同时,我也被故事的主人公哈利波特的坚强、勇敢和他与朋友间的团结精神所感动。
在一次与神秘人伏地魔斗争的过程中,哈利波特的父母因受伤双双身亡,而哈利波特却因为意外原因生存了下来,并在额头中央留下了一个闪电般的疤痕。由于各种原因,魔法师们一致决定先把他安置在他母亲的姐姐——一个麻瓜家庭的家里。很快,哈利波特就要上魔法一年级了,在去往魔法学校的列车上,他遇到了将与他一起学习生活的赫敏、罗恩。在校学习期间,他遇到了将帮助他克服困难的邓布利多校长等,也有伏地魔的手下斯内普教授。就这样,在这个充满魔法、正义和邪恶的学校中,哈利波特凭着自己的智慧和他人的帮助,经历艰难险阻,最后,终于把几乎人人都害怕的神秘人伏地魔给杀死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久不能平静。我在想,假如我生活在哈利波特生活的世界里,我会是什么样子呢?我会不会魔法?我会了魔法,我会用魔法做什么?我能像哈利波特那样勇敢吗?我想我的回答是肯定的,我一定能。我一定会认真地去学习魔法,然后用我所掌握的魔法勇敢地跟邪恶的对手作斗争。
有时我觉得哈利波特所在的魔法学校其实就是我们的学校,我们就是那些像哈利波特那样的小小魔法师,哈利波特所学的魔法实际就是我们学的知识,正义就是我们所说的好习惯、好榜样、正能量,邪恶就是那些坏习惯、那些阻碍我们前进的东西。我们在我们的魔法学校里,需要像哈利波特那样,和同学“赫敏、罗恩”一起,在像“邓布利多校长”那样帮助我们的老师们的引导下,共同认真地去学习我们的“魔法知识”——知识、习惯、好品德。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肯定会遇到很多的困难,比如我们会受到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而早恋,我们会看消极的书籍,我们会迷恋手机网吧,我们会撒谎打架……这些其实就是“伏地魔”的手下。
面对“伏地魔”的强大力量,我们需要努力修炼自己——养成好习惯,培养好品质,掌握足够的知识,提升自己的能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将“伏地魔”打倒在我们脚下,才能团结“赫敏、罗恩”一起走向胜利。
所以,让我们都像哈利波特那样努力去修炼自己的魔法吧,相信我们一定都会是胜利者!
有专家认为,《哈利波特》的作者j·k·罗琳在情节设置上其实并没有特别的天赋,她的过人之处主要在于她在书中向读者介绍了许多稀奇古怪的东西:巨人血统的海格的宠物——挪威脊背龙,居住着许多巫师的村庄——霍格莫德;哈利的爸爸小时侯为了到厨房里偷东西吃,有了一件奇妙的“隐形衣”;惊心动魄的三强争霸赛中恐怖的四条火龙——“中国火球龙”、“瑞典短鼻龙”、“威尔士绿龙”、“匈牙利树蜂龙”等等,使我们的想象力有了自由翱翔的空间。
j·k·罗琳的高明之处还在于:她所创造的魔法世界和现实生活联系得更加地紧密。就像老爸当年喜欢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一样,他一辈子希望到英国伦敦的贝克街去一趟,因为那里有他少年时的偶像——福尔摩斯。j·k·罗琳也尽量把《哈利·波特》如此生活化,例如,伦敦真的有一座国王十字车站;而古灵阁则让人会情不自禁地联想到我们身边的银行储蓄所网点门市。
此外,你可以在j·k·罗琳的魔法世界里看到天地人有机的结合,精气神无处都存在,尽管灾难的阴影随处可见,但光明的曙光总是在闪现,我们从而获得正义的支持,拥有了无尽的希望。
同时,j·k·罗琳吸收了以前西方的民间传奇的精华,她将最能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的角色在书中一一呈现:骑扫帚的巫婆、巫师,向动物发出的独特咒语,人性化的幽灵和千姿百态的怪龙,然后再对这些角色进行加工,让他们在书中变得不再令人感到恐惧和神秘,甚至赋予了他们几分可爱的色彩。
我知道,现在大多数人都会淡忘纯真的内心渴望。
三十九岁的j·k·罗琳却像一个没有长大的孩子,她用自己精巧的笔使每个人都能重新进入童心未泯的魔幻世界:一声奇幻的口令就可穿过画上的一个洞而进入另一番天地(当然也有不灵的时候),巫师糖果店里一样的丰富多采,琳琅满目,那里有“冰耗子”、“果冻鼻涕虫”、“嘶嘶飕飕蜂”,而巫师笑话商店里还有出售“粪弹”、“饱喝糖”和“咬鼻子茶杯”,这些商品我们又好象似曾相识,又像施了魔法般飘渺不定。
光怪陆离,诡谲离奇,同时又是这样幽默诙谐,这样饶有情趣,怎么不让我们情不自禁地为作者超人的想象力而惊叹不已。还有书中那种悬念,有的“哈迷”小读者跟我交流说,每到书要结束的时候,简直就是触目惊心,惊心动魄。有时候觉得很恐怖、很阴森,但又有着希望和期待,便会不断被吸引着我们继续看下去。
《哈利·波特》书中的小主人公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身上所具有的英勇、友爱和诚实等优秀品质是当今社会应当提倡的(我们要建立和谐社会);而以伏地魔为首的邪恶势力所代表的贪婪、凶残和懦弱则与之形成了鲜明的比。美与丑泾渭分明,善与恶是势不两立,故而哈利·波特们不存在妥协的可能性。
所以,在如今这个网络连接全世界、道德观念渐渐沦丧的社会里,这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