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本协议。
甲方:出资________万元,乙方:出资________万,共筹资金________万元。并由甲方的名义投资注册,该公司共投资________万元。投资后甲方占该公司________%的股份,乙方占该公司________%的股份。经其他股东同意,甲方为该公司的正式股东。
(二)、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该公司、共担该公司投资风险、共负盈亏,投资过程中的盈亏,按投资股份分摊。
(三)、根据公司的股东协议和章程,甲方获该公司的分红或所得各项利益,甲方须依照股份额及时与乙方分配。
(四)、甲方应将该公司的经营,财务,资金运作状况告知乙方。
(五)、股权转让,需甲乙双方同意,不可单方面转让股权,如果单方面转让,接收方接受股权无效。因股权转让所获收益,也按股份份额分配。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投资公司备存一份,签字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同意受其约束。违约者承担违约法律责任。如果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申请经营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只接向经营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现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伙)开办一家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全面实施五方共同投资,共同合作经营,共担风险,共担责任,共负盈亏的决策,并对合伙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成立股份制公司。经五方股东平等协商,本着互利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协议,以供信守。
一、出资的数额:
二、股权份额及股利分配:
五方共同约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权份额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五方实际投入股本金数额及比例不作为分配股利的依据。股份公司若产生利润后,利润分红方案按:甲、乙、丙、方的`股份比例均分利润的90%,同时公司执行人分得利润的10%。提取可分得的利润后,其余部分留公司作为资本填充。如将股利投入公司作为运作资金,以加大资金来源,扩充市场份额,必须经股东研究同意方可进行。
三、在合作期内的事项约定。
(一)合伙期限:
合股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经营,双方无意退了,则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入股。
(二)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五方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公司正常经营不允许退股;如执意退股,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结算;按退股人的投资股分30%退出。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股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需要获得合伙人同意,第三人按入股对待,否则以退股对待转让人。
四、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股期届满;
(2)全体合股人同意终止合股关系;
(3)合股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股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二)合股终止后的事项: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股人出资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财产偿还,合股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股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五、纠纷的解决:
股东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股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六、公司的运营:
在成立股东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简称公司执行人)。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一)、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二)、新项目的引进;
(三)、重大的促销活动;
(四)、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七、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五双方共同出资,按公司占股比例出资。
八、股份合作公司成立后,每季度召开一次股东会议,审核公司的每季度财务报表,评议公司的运作状况。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丁、戊五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6份,五方各执一份,见证方留存1份备案,自五方签字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签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其住所为。
国籍:中国。
本协议中,甲方、乙方合称为“双方”,单独称为一方。
鉴于: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协议的条款,同意由甲乙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名称另定,由项目公司投资设立______幼儿园。
故双方特此订立协议如下:
1定义。
1.1除非协议条款特别指明,本协议的字词与表述含义如下:
“关联机构”或“关联方”,指被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与该方共同受控制、或者控制该方的任何公司和企业及自然人或法人。
“控制”,这一用语的含义指拥有选举或委派董事会多数董事的权利或者指示公司管理部门的权利。
“章程修正案”,指由双方在本协议签署日在中国签订的项目公司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股东会”,指项目公司的股东会。
“董事会”,指项目公司的董事会。
“营业日”,就在中国实施的行为而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通常对外营业的任何一日,包括中国政府宣布为临时营业日的星期六或星期日(“调休营业日”),但不包括法定节假日以及调休营业日以外的星期六或星期日。
“保密资料”,指某方(在本协议中如为乙方则也包括其关联机构)所披露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商业、营销、技术、科学、课程或其他信息:在披露时标明为保密(或有类似标记)的、在保密情况下披露的、或双方根据合理的商业判断应理解为保密资料的。
“生效日”,指本协议的生效日,即本合同的签订日期。
“审批机关”,指工商登记部门,或其他被授权批准本协议成立或项目公司成立的机关。
“独立审计师”,指在中国注册并由董事会指派为项目公司独立审计师的被国际认可的独立的且能胜任的会计师。
“知识产权”,指针对以下任何一项所拥有的权利:发明、发现、改进、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有著作权的作品、设计、课程、算法、数据结构、商业秘密或专有技术、保密资料、或具有商业价值的想法。知识产权还包括商标、装潢、商号、域名、以及表明或突出某一货物或服务来源于某一实体或受某一实体控制的其他标记。知识产权包括所有针对计算机软件及数据的任何性质的权利在任何情况下在世界任何地区与上述权利性质类似的所有无形权利或特权,还包括上述权利的申请权以及登记权。
“管理人员”,指项目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以及其他由董事会指派的人员。
“甲方的关联公司”,由*有限公司直接或者间接控股的公司。
“工作人员”,指除管理人员和董事会成员之外的项目公司的所有雇员和员工。
1.2本协议中提及的附录、附件、条和款均指本协议的相应附录、附件、条和款。
1.3本协议中提及法律、法规或规章、协议或其他文件、也包括其修订后的版本。
1.4各条款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对本协议的理解或解释并无影响。
2项目公司。
2.1项目公司的名称:
2.1.1中文名称为xx有限公司;。
2.2项目公司的法定注册地为。
2.3项目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3宗旨、经营范围及运营规模。
3.1项目公司的宗旨是由甲方提供技术、课程、管理、经营、营销以及其它资源,与乙方在项目公司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投资设立以冠名的幼儿园(以下简称“*幼儿园项目”),以获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以及令双方满意的投资回报。
3.2甲方负责*幼儿园项目筹备期的整体项目运营管理及负责*幼儿园项目的教材课程研发、培训、公关等项目运营功能。
3.3公司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开展业务,自主经营。
4注册资本。
4.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大写:万圆整),以货币方式出资。若注册资本不足以经营*幼儿园,甲乙双方同意按照各自所持股份同比例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增加投入。甲方可以采取(a)现金,及/或(b)其他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代付教材/设备款的方式)向项目公司/幼儿园提供股东借款。
4.2认购后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4.2.1甲方认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份额的百分之五十一,缴付出资人民币————元(大写:),持股比例51%。
4.2.2乙方认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份额的百分之四十九,缴付出资人民币————元(大写:),持股比例49%。
4.3注册资本的转让。
4.3.1只有经股东会决议一致通过后,乙方才可向第三方出售、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统称“转让”)其对注册资本所享有的权益(即“股权”)。在股东会通过决议后,项目公司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股东变更事宜。
但甲方向包括其关联公司在内的第三方转让股份,无需经过股东会和|或乙方的同意,乙方亦不得根据4.3.2条之规定行使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配合甲方为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需要签署相关股东会决议。
4.3.2如果一方(“转让方”)拟将其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中的权益(即“股权”)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其他方有以与第三方提出的同等价格优先购买的权利。转让方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其他方拟进行的转让的条款及条件。如果在递交上述通知后的三十(30)日内其他方没有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则视为该方同意此股权转让,该方承诺将签署所有必要的相关文件,包括签署同意此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
4.3.3若甲方以其关联公司作为拟上市主体上市,则甲方可自行选择将乙方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份以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或者与甲方拟上市主体相应的股份进行交换。具体方法双方另定协议。
4.3.4如果一方希望将其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中的份额全部或部分出售给项目公司另一方,且另一方也愿意购买该注册资本份额,则双方将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而另行签署转让协议。
4.4就出资设立限制物权。
双方对其在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均不得设立抵押、质押或其他限制物权。
4.5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
项目公司增资或者减资须经股东会一致通过,并报请审批机构批准。经批准后,项目公司应将增资或减资事宜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双方应按照其出资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缴纳增资部分或分担减资部分。
5双方负责的事宜。
5.1甲方负责的事宜。
除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其他义务外,甲方还应负责以下事宜:
5.1.2负责开业培训项目公司、*幼儿园营业所必需的人员;。
5.1.3幼儿园课程教材研发;。
5.1.5辅导项目公司按本协议确定的*幼儿园项目商业计划执行;。
5.2乙方负责的事宜。
除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其他义务外,乙方还应负责以下事宜:
5.2.2负责办理项目公司的筹建事务和工商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
5.2.4负责招募项目公司、*幼儿园营业所必须的人员;。
5.2.5日常经营管理(除5.1.4条外);。
5.2.6处理项目公司及项目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幼儿园董事会不时委托的其他事宜。
6设立幼儿园。
6.1管理及经营模式。
6.1.1按照连锁经营商业模式,由甲方与乙方在________地区合作经营一所*幼儿园,项目公司为*幼儿园的举办者。
6.1.2幼儿园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五名,其中1名由幼儿园园长担任,1名由幼儿园教师代表担任,3名由举办者代表担任(其中2名由甲方委派,1名由乙方委派),按照幼儿园章程规定的程序任命。
6.1.3幼儿园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名,由甲方委派并按幼儿园章程规定的程序任命。
6.1.4幼儿园董事会、监事的相关权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幼儿园章程中明确约定。
6.2(a)甲乙双方,(b)甲乙双方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c)甲乙双方的关联方/关联机构,及(d)甲乙双方关联方/关联机构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均不得担任*幼儿园的园长。*幼儿园的园长应当持有园长证(即“幼儿园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及符合国家及/或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园长的聘任或解聘由项目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后,按照幼儿园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6.3*幼儿园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由项目公司/幼儿园作为承租人及签约主体,如甲方及/或乙方在项目公司成立前已经签署了该房屋租赁合同,则在项目公司/幼儿园成立后,应当将该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和签约主体变更为项目公司/幼儿园,由项目公司/幼儿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
6.4*幼儿园的装修设计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标准和要求实施,未经甲方书面同意,项目公司/幼儿园不得擅自变更*幼儿园的装修设计。甲方有最终权指定*幼儿园装修工程的施工单位和装修工程所需全部或部分材料的种类、数量、品牌、供货商、采购量等,项目公司/幼儿园应当严格遵循甲方的相关指定。
6.5*幼儿园只能使用由甲方提供或甲方指定的设备、课程、教材、教具或标志物、衍生品等;项目公司/幼儿园不得、也不得允许他人使用未经甲方批准的设备、课程、教材、教具或标志物、衍生品等。
6.6*幼儿园市场推广所需之广告宣传制作物和vi(企业识别系统)模板由甲方提供,项目公司/幼儿园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使用该模板,如对该模板的内容、格式进行任何增减、变更、修改,需提交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使用。
6.7项目公司/幼儿园的相关人员应当按照甲方的计划和要求全程参与*幼儿园相关培训。
股东会会议甲方按照51%,乙方按照49%的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的职权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8董事会和监事。
8.1董事会的成立。
8.1.1董事会于公司营业执照颁发之日成立。
8.1.2董事会由三(3)名董事组成,其中二(2)名董事由甲方委派,一(1)名董事由乙方委派。
8.1.3每一名董事任期为三年,经原委派方重新委派可以连任。董事兼任*幼儿园学校董事会成员。
8.1.4董事长由董事选举产生。
8.2董事会的职权。
8.2.1董事会是公司的管理决策机构。董事可以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董事或通过通讯设备出席董事会。
8.2.2董事会的职权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
8.3监事。
8.3.1项目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