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逛独立书店,找本轻松点的书来调节生活,遇到《岛上书店》,一天看完。
很久没有看小说了,好像这一两年读过的只有《一个人的朝圣》、《追风筝的人》,还有几本孩子的动物小说,《狼王梦》、《白牙》等等。感觉越是震撼的小说,看完后的几天总在心头回味,反而越难写出点什么,头绪太多,处处都值得品味。最近练习“输出”,包括语音与笔记,就选几个点,来“输出”一下这本小说。
作者说,一个人无法自成孤岛,要么至少,一个人无法自成最理想的孤岛。很多时候,你以为人生不过如此,但其实它刚刚开始,所以永远不要去拒绝生命的美好。孤岛与世隔绝,但人却并不一定孤独。“最理想”,应该是茫茫寂寞天地间,有人可爱与被人爱着。
所以去爱吧,我们不是我们所收集的、得到的、所读的东西,只要我们还活着,我们就是爱,我们所爱的事物,我们所爱的人。所有这些,我认为真的会存活下去。
所以去读书吧,我们读书而后知道自己并不孤单。我们读书,因为我们孤单;我们读书,然后就不孤单,我们并不孤单。
每本书,是一个世界。而每个人,都是一本书。
想起很多事,也想到一些句子,但最后还是选择用一句用滥了的语式来概括:唯书与爱,不可辜负。
人类,表现出孤独,或者不孤独,其根由都是因为,人总要在保持自我和随大流中不停纠结摇摆。
岛上书店为什么一定是在艾丽丝岛上,而不是其他的任何一座风景秀丽小镇,一个繁华的城市。
首先这是aj第一任妻子生长的地方,书中对于妮可回到艾丽丝岛是这样描述的:当这位普林斯顿大学的毕业生(也是艾丽丝岛中学的致辞学生代表)和她神情严肃的丈夫回到艾丽丝岛开了一家书店时,他们被感动了。看到总算有年轻人回到家乡寻求改变。
这样一座孤岛上的书店,同时隐喻着书店老板的个性,孤僻又深沉。很难想像这样的弗克里最后会与好强敏感的艾米莉亚一起生活。第一次见面弗里克就对艾米侮辱驱逐(虽然他后来感到抱歉)。也许是养女玛雅的出现让弗克里变得温和,但隐隐之中,他们就是命中注定的。他们有共同的爱好。还记得弗克里对艾米产生爱意是因为视频是那本神秘的书,后来是《迟暮花开》。他们除了谈论生活琐事,更多的是对书的辩论。因为读书他们互相欣赏、争论,有了两座孤岛的摩擦碰撞。
伴侣是能把你拖离孤单的人。“因为从心底害怕自己不值得被爱,我们独来独往,然而就是因为独来独往,才让我们以为自己不值得被爱。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驱车上路。有一天,你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你会遇到他。你会被爱,因为你今生第一次真正不再孤单。你会选择不再孤单下去。”
除了“岛上”,还有“书店”。a.j是个“书呆子”,因为妻子的话及他对于书籍的喜爱,他们放弃了研究生生涯而为爱开起了这家书店。他不是作家,却是水平很高的评论家,固执地认为只有有书店的地方才算完整。他一生执拗,从最开始坚持的对于文学作品的看法到后来一直捧着纸质书的习惯使他拒绝电子阅读器,这种执拗也深深地影响了养女玛雅,影响了玛雅的读书,将她培养成了一个自立自强,感悟性极高的人。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名书店老板——,他和妻子尼可在大学毕业后一起回到尼可的家乡爱丽丝岛,用一笔钱开了这家岛上书店,的生活根本不像他期望的那样,他的书店正经历着有史以来最糟糕的销售,尼可又因为车祸身亡。失去尼可的他也失去了与小岛的联系,现在他最珍贵的财产,一本稀有的poe诗集,也被盗了。他总是喝很多酒来麻痹自己。这就是为什么他会丢失那本价值数千美元的珍贵书籍的原因。但是,当一个神秘的包裹出现在书店时,它的意外出现给了a.j.有机会让他重新看到度过一生的机会。
那个叫玛雅的女孩闯入了他本已悲惨的生活。经过一番琐事之后,a.j.最终自己抚养了玛雅。从卑鄙,挑剔,沮丧的中年单身汉到一个充满爱心,关怀的丈夫和父亲,女孩的出现为荒凉的书店带来了各种各样的访客。a.j对书籍的广泛了解有助于他为所有这些访问者推荐书籍,从而建立了多个书籍组。喂食玛雅并与客户聊天使a.j.从深渊回来,他又开始学会爱。他遇到了书商阿米莉亚,他发现她和他对书本抱有同样的热情,他向她求婚了。不幸的是a.j.得了脑癌,手术后只剩下两年。癌症使他的阅读,说话和书写能力逐渐减弱。最后,他去世了。所有的岛民都为他的死感到难过。他可能从未想到过。这本书把所有这些都带给了他。
没有谁是一座孤岛,每本书都是一个世界。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a.j.的突然死亡打击了我。我希望《岛上书屋》的幸福生活永无止境,但作者是残酷的。我认为他的离开也反映了当今书店与人们之间的关系。a.j.将电子阅读器形容为“将百年历史蓬勃发展的文学文化带入必然毫无礼节且迅速衰落的事物”。如今,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线阅读,而不是在书店里买书。科技的进步为我们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是比起阅读电子书我更喜欢阅读书籍,没有书店没有纸质书香气味的世界,无法体会翻页的乐趣和作者思想的沉重。
这本书最值得推荐的地方在于它肯定了我们为什么爱,为什么我们要读书,却避免了明显的感性。它所描绘的是普通人平凡生活的写照,但又以某种方式让读者感受到了一些非同寻常的东西。这本书不断提醒我们爱的力量,我们每个人都会在阳光和黑暗之间徘徊,当我们觉得内心融为一片荒岛之后,要试着给自己第二次重来的机会,相信这个世界的爱会让我们的灵魂得以完整。(陈彩艺)。
我第一遍读完它的时候,还不能完全的叙述出整个故事的轮廓。甚至,我还有些懵懵的,并不知道它跟我到底说了什么!好似有些后悔买它了。好吧!原谅我这让人懊恼的记性,它太让我失望了,可时间太坏了,它竟然让我微微有些妥协。所以,我又开始了第二次的阅读。可以说这本书就是在写a.j.费克里人生的后半段时光。从阿米莉娅、兰比亚斯、伊斯梅、玛雅等几个人物而出现的一系列事件纠缠在一起的一个故事。
我很喜欢里面一句“无人为孤岛,一书一世界。”精神食粮已在繁华的街市中开始模糊,不论你是否承认,它已然在快餐时代到来前就开始被透支了。何况你我已身处其中。既无法改变,就保存好本心!这很重要,却也无易。加油吧!我的精神小粮仓!
找到一个跟你阅读兴趣相同的人又何其难得啊?哈维就是一位。
“用刀割、压平,摞起来。”这段话在a.j.进入地下室出现了六次,而每一次出现都能让我深刻的感受到甚至就站在他身边体验着失去的苦感和无措。我唯一能想象出的一个词竟然是“抛弃”这么一个残忍的话来。可我仿佛看见一位三十九岁的男子独自一个人承受过失妻失子之痛后,又失友的背叛感,这算灰色吗?算吧!打击过于沉痛,任我也无法接受,低迷也只能如此宣泄下罢了。
每个人都有过一段故事,而其中最让人无法接受的或许就是真心的付出,而换回的是无底洞般锋芒的利剑刺穿心脏的瞬间吧?无法呼吸。对此,我无力吐槽,因为这种窒息感只有自己才能明了,而磐涅也会在那段时光里出现,虽然不是每个人都会崛起。
独自生活的难处,在于不管弄出什么样的烂摊子,都不得不自己清理。我唯一能做的,就是相信他。当然,他也没让我失望!
当你以为生活已开始恢复平常时,a.j.又丢了《帖木儿》。不是他喜欢这本书,也不是它具有感情价值,而是它有很高的商业价值。a.j.打算拍卖它,关掉书店,靠这笔收入过退休生活。一个月的调查,兰比亚斯并未找到相关的实物证据。调查无果。a.j.退休无望,又开始了长跑。我喜欢在受伤后拼命奔跑,它的好处是会让你全身每个地方都疼痛。你会发现疼痛是件好事。因为只有此刻你才会停止脑海无休止的运转。因为身体的疼痛会让你轻松很多。你想试试吗?最好不要,我不希望你们受伤。
昨天的雨很大,我穿着雨衣戴着口罩,骑着小毛驴驶进了夜幕中。那种睫毛被雨水沾湿,朦胧了视线,世界从一片青丝变得模糊,路灯啪的全部亮了起来,那种地上地下满满的光芒,仿佛整个世界都变了。梦幻般的灿烂和妙曼,好想那一刻,永久定格。景在倒退,我发现我竟爱上了这样的雨天,这样的夜幕,这样的自己。所有的疼痛你会发现它如此黯然失色,如此的不值一提。我就傻傻的仰着脑袋任雨滴贴上面颊,笑的快乐。这种你可以试一试,因为,你会感激我给你无畏的自由。
在《帖木儿》失窃后的几个星期后,a.j.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失窃是种可被接受并能促进社交的损失,而死亡却会让人们被孤立。这句话我默读了好几遍,可又无法挥去它赋予我的魔力。这像事实吗?却又无可厚非。我的爱人蜗牛,我喜欢这么亲昵的称呼他,虽然他是在无奈中妥协。我的公公去世时,我还不认识蜗牛。我只知道他曾暗淡的告诉我:当父亲在世时,逢年过节都会有很多的福利,最让他无法接受的还是人,那些曾笑靥如花的人都不见了,整个世界就像一个深井,连照进来一点光都很微薄,而那根绳从父亲离去后,从没有出现过。众避之,似乎一切都变得措手不及,也似乎理所当然。他说这些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眼眶湿润,紧紧的抱着他,只是那一刻,我觉得我应该这么做,也是我当时唯一能做的。而此刻的a.j.让我深深的产生了共鸣。
孤立。我曾深深的被它打败过,在后来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无法复原。整个世界似乎只有自己才是真实的,不,其实自己也不那么真实了。小时候,我很喜欢梨花,那是我刚到城里来的时候,学校的长廊边只有3棵梨花,也不记得什么时节了,粉嫩的花瓣纷纷下落,我仰着脑袋傻站在树下发呆。
“妈妈~”
“哎,放学啦~我们回家吧~”
“安,再见。”他朝我摇摇手。
我回过神摇摇手,喃喃着:“再见。”
“嘘,听话,不许和安玩,她可不是好孩子哦……”
我呆呆的看着他们离去的身影。
世界是黑的,而窗户外照进的'光芒,伸出手触摸的都缺乏温度,这就是孤立!就算沐浴在阳光下,也失去了沐浴阳光的资格。
a.j.重新考虑了他以后不锁门的做法。他只想到可能会有人偷东西,却没想到可能会有人留下什么东西——比如玛雅。他意外的领养了她!可也正因为这个可爱、聪明的姑娘潜移默化的改变了他低谷的人生。艾丽丝岛上的妈妈们担心a.j.照顾不好玛雅,尽可能多的来书店给a.j.提建议、送东西,也会时常买些书和杂志。当然,这肯定少不了兰比亚斯警长。他甚至跟a.j.提议自己当玛雅的教父,而a.j.也答应了。他们开了一场非受洗派的派对,有点图书派对的味道。a.j.看着穿粉红色礼服的玛雅,心里隐约沸腾着一种熟悉的,略微有点让他难以忍受的欢欣感。一开始他觉得这是快乐,而后才知道这就是爱。要命的爱,他想。尽管事实上a.j.不信上帝,他却闭上眼睛,全心全意地感谢起所有人,那种更强的力量。我能说,我很想感受这种要命的爱和更强的力量吗?当然,前提是你有一个孩子!我突然特别想拥有,傻笑下。
作为玛雅教母的伊斯梅身体不适提前回家了。晚一点的时候,丹尼尔给a.j.电话,说伊斯梅又流产了,而他要赶早班飞机去工作让a.j.照看下。这个花心的作者一次又一次的伤害了这个可怜的女人,虽然伊斯梅给过他很多次机会,也给过自己很多次希望。希望破灭时带来的巨大绝望,那种深深的疼痛会让人迷失。
我很想证明绝望给予一个人的毁灭性,却不得不低下脑袋看着脚尖发发呆,因为我不知道该怎么证明这个词语。我只能说它的力量等同于死亡,亦或于之上。可你却心甘情愿的被锁在其中,这竟是那致命的无可逃脱的终结,因为解药无人能给,只有那个迷失的自己才能找到,倘若没有,不可料想。不过,还好,伊斯梅她恢复的很好,这点,我很欣慰。
想要了解一个人,你只需问一个问题:“你最喜欢哪本书?”当我读到这一句时,我又读了一遍,似乎还蛮认同的,可我问自己时,我愣住了,因为我最喜欢的书太多了,原谅如此贪心的我吧!所以?我竟然否定了这句话?玛雅上幼儿园之前出了水痘,很痛苦,a.j.因为玛雅痛苦而痛苦。他决定读一本以前没有读过的样书——利昂弗里德曼所著的《迟暮花开》。a.j.觉得熟悉,打开了那本样书,一张奈特利出版社阿米莉娅洛曼的名片掉了出来。他想起和阿米莉娅尴尬而糟糕的见面,他决定给《迟暮花开》一个机会,尽管那仍然不是他所喜欢的类型。可读完后a.j.就给阿米莉娅回电了,他们相约在裴廓德餐厅吃午饭过一遍最新的冬季书目,他们聊了很多。当然,最主要的是a.j.对阿米莉娅有点喜欢了,虽然他觉得这样并不那么合适。她已经有未婚夫了。
世界总是很滑稽,有时候不同的时间、地点、事件才会让另一件你早已丢弃甚至遗忘的事又奇迹般出现,并且改变了你的一生。而这仅仅因为一个眼神、一个动作、甚至一个思想,我们都无从可知。
冬天时,艾丽丝岛上出奇的寒冷。丹尼尔不得不待在家里,他经常来书店跟a.j.和玛雅在一起。玛雅说她喜欢当作家,丹尼尔告诉她读书和一张好椅子,她就完全上路了。这样就可以了,好像我也能当作家一样?哈哈!好吧!我想我是很乐意的,如果我的智商它同意的话!最起码现在我在写点什么。
阿米莉娅脚裹骨折了,a.j.在skype上见到了她,并得知她取消了婚礼,于是他决定出一下小岛也挺好的。a.j.玛雅和兰比亚斯就这样出发去朴茨茅斯,却发现格林动物造型园艺公园从十一月到五月不开放。a.j.因为愧疚感到通体发热,仅管气温只有零下一二摄氏度,他的视线无法跟女儿或者兰比亚斯有任何接触。我也干过这么愚蠢而尴尬的事,具体细节省略,我可不希望有一天你们看着我的眼神是五颜六色的,甚至闪着光,我会无措的。事实上,或许并没有那么糟糕。
兰比亚斯考虑和孩子去市里的博物馆,让a.j.去看她的女朋友。a.j.原想带着女儿好打掩护,好让去看阿米莉娅这件事显得没那么刻意。后来,他单独去了,当然,他们也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虽然过程有点曲折。伊斯梅为a.j.感到高兴,不管那意味着什么,然而婚礼本身让她感到难熬。她裹紧披肩,决定去走一走。她想了很多,脱了鞋走过空无一人的海滩一直向水里走,兰比亚斯喊住了她并带她回到了屋里。伊斯梅和丹尼尔回去的路上,他们出了车祸,而丹尼尔离开了这个世界。有时候,我会想,两个相爱的人怎么就走到了这一步?老实说,这个年纪的我只能说些大道理罢了。而婚姻是个大课堂,我想做个好学生,仅此而已!
随着玛雅长大,a.j.和阿米莉娅付了一幢离书店只有十分钟路程的房子,他们再也不用拥挤在书店楼上了!而兰比亚斯也获得了伊斯梅的芳心,并知道《帖木儿》在伊斯梅的衣橱里,虽然他什么也没过问。
a.j.的病越来越严重,经常失去意识,吐字也不清楚,并且他没有多余的钱做手术,她想留给玛雅和阿米莉娅。兰比亚斯知道这件事后告诉伊斯梅a.j.肿瘤的事,希望她能把《帖木儿》还回去,虽然受损了但也很值钱,而a.j.和艾米需要这笔钱。后来书拍卖的不错,a.j.做了手术。放射治疗结束时,肿瘤既没缩小,也没长大。就这样,他们回家了。医生给了他一年的时间。
葬礼上,每个人的脑子都有同一个问题,那就是小岛书店将会何去何从。兰比亚斯和伊斯梅接手了书店,几年后,阿米莉娅决定带着玛雅离开了小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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